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本以为毒品是“金三角”的“标配”,我们跟毒品离得很远,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湖北巴东籍男子陈某木偷偷摸摸卖毒品,本以为天衣无缝,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自食恶果。近日,巴东籍男子陈某木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巴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在案扣押的11袋病毒1.912克、5粒麻古0.473克,予以没收。 2016年7月至10月,陈某木驾驶轿车,按照事先约好的地点,在巴东县信陵镇先后给周某军五次贩卖冰毒1.4克、麻古5粒,给陈某两次贩卖冰毒0.4克、麻古2粒,给向某翔贩卖冰毒0.2克,麻古1粒,给李某荟贩卖冰毒、麻古3次。周某军、陈某、向某翔、李某荟在收到陈某木交付的冰毒、麻古后,用现金或微信红包向陈某木支付冰毒和麻古价款。2016年10月13日,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将陈某木抓获,扣押其随身携带的冰毒11袋、麻古5粒和轿车、手机,经现场称重冰毒1.912克、麻古0.473克。 2016年10月14日,巴东县公安局对陈某木和周某军、李某荟、陈某的尿液检测,结果均呈冰毒阳性。2016年11月11日恩施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物证检验报告显示,陈某木送检的随身携带的可疑白色晶体和可疑红色药丸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毒品成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木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向吸毒人员出售毒品,被抓获时随身携带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陈某木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陈某木当庭自愿认罪,贩卖毒品时有吸食毒品情节,法院酌定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