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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电话虚构中奖事实 诈骗1700余人43万余元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17-05-24
摘要:男子电话虚构中奖事实 诈骗1700余人43万余元
  近日,由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向法院移送起诉的易某某电话销售诈骗案宣判,易某某通过招聘多名话务员,电话虚构中奖可低价购买苹果手机,诈骗1700余人4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

  自2015年11月份,被告人易某某通过深圳一绰号“老纪”(情况不详)的人在宜春注册一个名为“凯文达电子通讯公司”,并由其提供仿真苹果手机。尔后,租用宜春市加贝购物商厦514、621房间,通过网站发布招聘信息陆续招聘多名话务员。话务员按照易某某事先准备好的话术单冒充4G网络体验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谎称对方手机号码中奖等理由,虚构支付599元或699元不等就赠送苹果6S手机及500元话费充值卡事实,使用网络虚拟号码拨打社会不特定多数人电话引诱。2016年3月19日,易某某以“淘宝王晶”名义与宜春中通快递签订合同,委托中通快递发货和代收款,并商定由被害人先付款再验收。截止案发时,根据中通发货数据统计查实,已向1763余名被害人发货。

  易某某电话虚构中奖信息,谎称可低价购买苹果手机,却向被害人提供仿真手机,骗取1700余名被害人钱财,既遂金额为430033元,未遂金额为638132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袁州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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