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化传播公司的职员,本应以给客户提供信息咨询为主,但王某明却为了多赚钱,把罪恶之手伸向了客户的账户,秘密操控客户账号进行交易,通过低卖高买的手段,以此谋取自己的不正当利益。近日,王某明涉嫌盗窃案由湖南省祁东县检察院依法向祁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王某明为衡阳市某文化传播公司职员,以提供交易信息咨询为主。2016年5月其帮父亲在衡阳市立祥文化传播公司开户并购入一些邮票进行投资,6月初王某明在未征求父亲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做主将代父亲所购入的邮票全部卖掉并获利3000元,王某明觉得收益太慢不划算,便谋划如何进行更好的投资。期间,他想起公司微信群里某传播公司经理曾经群发过两个客户账号信息,便尝试在湖南文化产权交易所登录了一下,发现能成功登录,且两个客户账户里共有5万元资金在里面。王某明便见财起意,萌发了用公司客户的账户和其父亲的账户进行对接操作赚取差价的想法,其先后通过非法登录被害人的账户,以低于正常交易的价格挂到交易平台进行售卖,然后再登录其父亲的账号迅速买入,之后再以高于正常交易价的价格挂到交易平台进行售卖,通过再次登录被害人的账号购回,以此赚取差价。尝到甜头的王某明,利用自身为公司职员的便利条件,通过上述低卖高买的方式疯狂作案,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秘密盗取10多名客户账户信息,非法获利5万余元。 该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明利用自身职务便利条件,私自盗取客户账户信息,通过低卖高买的方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