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时分,村民马某家的房子却突然燃起熊熊烈火,火势迅速蔓延,滚滚浓烟及通红的火光惊醒了熟睡的村民,大家赶紧爬起床赶来将火扑灭。调查之后,起火迷雾被层层揭开,事件真相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这场火竟然就是房屋主人马某自己放的。 李某是本案被告人马某的嫂子,马某的哥哥死后,马某与嫂子因争哥哥的死亡补偿金产生矛盾。李某在马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丈夫的死亡补偿款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马某多次向李某索要银行卡及密码未果。因为此事,马某一直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2016年9月3日凌晨,马某酒后趁李某等家人不在家,便使用汽油点燃其与家人共同居住的房屋后逃离现场,造成房屋及屋内财产被烧毁。经鉴定,被烧毁的房屋及财物价值13490元,同时,被告人马某作案时具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精神正常。 云南省元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被告人马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放火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遂结合案件事实、情节并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