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西安办事处副主任姚某,在销售紧俏油品过程中收受贿赂10万元。11月15日,姚某在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姚某原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西安办事处副主任兼任陕西玉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9月,玉门油田分公司有5000吨含蜡油要对外销售,委托陕西玉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机构向外销售。由于这批油品比较紧俏,玉门某石化公司负责人王某向主管油品销售的姚某送了10万元人民币后,姚某安排公司销售部主管人员将5000吨含蜡油销售给了王某的公司。案发后,姚某潜逃,后于2016年5月16日向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投案。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姚某涉嫌受贿罪向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1月15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