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强调,依法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权责清单,2016年12月底前,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基本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并及时根据改革情况进行更新调整。 《方案》提出,开展全员培训。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抓好重大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每人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业务轮训。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处级以上干部轮训工作,省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科级干部轮训工作,市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科级以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轮训工作。培训内容要兼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创新培训方式,保证培训质量。 《方案》提出,完善执法制度。依法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权责清单,2016年12月底前,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基本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并及时根据改革情况进行更新调整。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等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执法规范化。 《方案》提出,改进工作方式。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突出服务为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倡导“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杜绝粗暴执法。 《方案》强调,严明工作纪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四个做到”:一是做到依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二是做到从事执法工作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三是做到执法过程中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四是做到执法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 《方案》指出,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协作,利用中国建设报等媒体,以“人民城管为人民”为主题,广泛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传播正能量。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搭建集城市管理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微博公众号、12319热线电话等于一体的宣传平台。推进政务公开,聘请市民监督员,设立开放日(体验日),开展群众评议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