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围揭示:11月9日,洛阳市《纪委(纪检组)监视责任负面清单(第二批)正式印发,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视任务停止制度规范》。本批“负面清单”明白规则了作为监视主体的各级纪委(纪检组)所“不可为”的低压线。 (资料图) 今年2月份,由洛阳市纪委制订的《纪委(纪检组)监视责任负面清单(第一批)》正式印发,该负面清单是河南省首份对于纪委(纪检组)实行监视责任的负面清单。为了更片面实行纪委(纪检组)监视责任,在首批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制订第二批负面清单。 第二批“负面清单”包含落实“两个责任”、波动惩治腐败、权势制约监视、展开廉政教育、强化制度树立、加强队伍树立共6个方面。第二批“负面清单”还规则,在惩治腐败方面,本地本单位的揭发反映未按要求集中治理、未建设实施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等行为都不被答应。 此外,纪委(纪检组)对发作的违纪效果未能及时查办;对下级纪委(纪检组)催促不力,法学,下级纪委(纪检组)在实行监视职责中存在重大差错等行为均属于负面清单。洛阳市纪委将加强监视反省,法制,对实行监视职责不力、出现负面清单效果的,按规则清查相干纪委(纪检组)主要指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