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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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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义、李瑞涛、王柳记、沈营、高阁、吴园、陈哲、薛斌、毛东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一审刑事判决书(18)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11
摘要:3、被告人高阁供述,2013年4月份的一天晚上,陈军义电话通知跟其去港区跑李瑞涛和高明奎的事情,因为二人在港区一家游戏厅偷分被抓到公安局,第二天陈军义通过沈营找到游戏机店的老板,赔偿对方两万元钱,后又找到

3、被告人高阁供述,2013年4月份的一天晚上,陈军义电话通知跟其去港区跑李瑞涛和高明奎的事情,因为二人在港区一家游戏厅偷分被抓到公安局,第二天陈军义通过沈营找到游戏机店的老板,赔偿对方两万元钱,后又找到派出所的人说了说,按非法持有刀具治安处理二人。大概过了七八天的一天晚上,李瑞涛电话通知陈军义让找人去枣园游戏厅(因为高明奎和江涛被挨打),后他和薛斌开车去港区枣园附近后,他和薛斌下车步行去电玩城,碰见王柳记、李瑞涛、高明奎(眼肿了)像是被打,他们向回走,坐上李瑞涛开的车,正准备走时,从游戏厅店出来二十来个年轻孩儿把他们围了起来,还用一辆摩托车堵着路,他们一看走不了,就拿着东西下车,当时他拿的是一把斧子,王柳记、薛斌、高明奎拿的是木棍,围着的年轻孩儿见他们拿着东西下车就都走开了,他和王柳记把摩托车砸了几下,又推到一边,薛斌上去开着车就走了。他们到枣园附近时高明奎给陈军义打了一个电话,高明奎说陈军义要过来,他们就在那等,一会儿陈军义过来把高明奎叫到其车上,说了些什么不清楚,之后陈军义就让他们回去了。李瑞涛给他打电话说是陈军义的事,后来他才知道是给高明奎和江涛出气。

4、被告人薛斌供述,2013年3、4月,高明奎电话告知其在港区一家动漫店被打让去,他和高阁到后碰见王柳记、李瑞涛、高明奎(眼肿了)正好从里面出来,他们坐上李瑞涛开着陈军义的银白色奥德赛车,但动漫店出来的好多年轻孩拦着不让走,把一辆摩托车堵在前面,他们从车上找着棍棒之类下车,对方看他们拿着家伙就走开,他们开车就走了。

5、被害人李某乙陈述,2013年天热,一个大胖子带着两个瘦子在他位于郑州市港区锦绣枣园市场里经营的一家游戏机厅(里面有五六台捕鱼机等机器)玩,走时要求在他的店入股,他不同意。过一个星期左右三人又来他的店玩,三人走后,店里的徐亮告知机器上的分被偷了,他通过查监控发现就是那三个年轻人偷得。后三人又来店里,他不让三人玩,三人威胁叫人来把他店关了。三人走后,他一直在店里准备随时关门,但是当天三人没有再来。过了一段时间,一天傍晚徐亮电话告知上次在店里偷分的那几个人带了一些新郑人到店里找事儿,人都撵走了,店也被砸了,他立马赶回到店里见那个胖子和那个瘦子带了20多个人把店围着,胖子和瘦子站在店里,剩下的人都堵在门口,店里的顾客被撵走,那个瘦子骂人并威胁不让开店,这时候好像是这个瘦子说薛斌也来了。因他认识薛斌就说让其过来,薛斌一直也没有和他碰面。这些人看他反抗就准备打人,他打电话叫来朋友帮忙,双方打了起来,他们用摩托车挡着对方的车不让走,对方的一个人用板斧把摩托车砸了,后来警察过来,对方就跑了。对方一个人在混打中被打倒送到医院。证人徐某某证言与被害人李某乙陈述基本一致,并相互印证。另证人徐某某证实,2013年他在港区枣园李某乙开的游戏厅工作,双方在殴打过程中,他和哥哥徐某甲受伤,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后来老板李某乙好像是赔了对方一些钱。那些人因为偷分被发现就来店了找事报复。

6、急救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入院证证实时某丙、徐某某、徐某甲入院治疗情况。

7、辨认笔录证实徐某某辨认王柳记、薛斌、李瑞涛、高明奎、时某丙情况。

8、案件结案报告,受案登记表、到案经过、受案经过、报案材料,自述材料、询问笔录,扣押、收缴物品清单、认定管制刀具委托书、管制刀具认定书及照片、辨认照片,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审批表证实李瑞涛、高明奎因携带管制刀具被行政拘留2日的经过。

(四)2012年底一天下午,被告人陈军义、李瑞涛、高明奎、高阁、薛斌以被害人李某丙在悠悠台球厅贩卖毒品为由,强行将其带至付庄王柳记的鱼塘,脱光衣服进行殴打。

上述事实,有以下经庭审示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李瑞涛供述,2013年2、3月份的一天下午大概三四点的时候,陈军义、沈营、薛斌他们在水岸嘉年华陈军义的出租屋。帮着陈军义看悠悠渔机店的李某戊电话告知薛店街的李某丙在他们渔机店里卖毒品,他将该情况向陈军义汇报,后按照陈军义的要求到店里找到李某丙,和高阁一起拉着李某丙去王柳记在付庄的鱼塘,到那见陈军义、沈营、薛斌、王柳记都在,他们把李某丙拉到陈军义面前,陈军义问李某丙是否在台球厅卖毒品,李某丙否认。陈军义就让薛斌和高阁打李某丙,陈军义、王柳记也打了几下,后陈军义再次问,李某丙说就卖过一次,陈军义问李某乙身上是否还有毒品,李某丙从身上拿出一小包毒品(大概零点几克),因李某丙流鼻血,衣服上都是血,他按照陈军义的要求买棉衣,给李某丙换上,后他们把李某丙又拉到悠悠渔机店。

2、被告人高阁供述,2012年底到2013年初,他和薛斌在陈军义开的悠悠台球厅,他听店里玩的人玩捕鱼机说的一个年轻孩就是李某丙,因陈军义曾说想见李某丙这个人,在下午三四点李某丙准备走的时候,他把李某丙拦下,薛斌给陈军义打电话,后李瑞涛直接来店里把李某丙叫走了,薛斌也跟着,后来听说李某丙被拉到王柳记在付庄的鱼塘被收拾了一顿,比较惨。

3、被害人李某丙陈述,他别名李某,2012年冬天到2013年初的一天早上十点左右,他在新郑市洧水路悠悠台球厅玩捕鱼机,下午六点左右,他因为是否送分问题发牢骚,店员没说什么,但他准备离开时,店员把店门关上并辱骂、威胁,晚上七点左右,悠悠台球厅门前来了两辆车(一辆银灰、一辆白色),店员把他拉上白车,当时车上还有两个年轻人,他看到另外一个车上坐着一个大胖子,后来知道这个人是陈军义。他被拉到和庄镇付庄鱼塘的小屋,陈军义进屋坐在沙发上,手里拿了一支气枪,他站在中间,旁边站着七八个年轻人(陈军义小弟),他按照陈军义要求准备蹲时,被陈军义指挥的七八个人拳打脚踢,后陈军义质问他竟敢在其经营的店里闹事,陈军义的小弟一直没停手,后陈军义的一个小弟每三十秒扇他一巴掌,他还听到陈军义在外面打枪,他很害怕。陈军义的手下打他大概持续到十一点左右,这些人吃过饭后要求他把衣服全脱了站在房间外面,不时有人朝他身上泼水,还有一人用扇子扇风,后一个陈军义的小弟让他把衣服穿上,逼他向陈军义道歉,陈军义可能也怕把他打死,就吩咐一个人给他买件新棉袄,让他吃些剩饭,把他送到薛店白象方便面厂门口附近,在路上送他的人一直威胁他不准报警。因为身上有伤他就回在薛店镇区的住处了,把挨打的事只告知其妻子和堂哥李某巳说过,他很怕这些人再找他及家人的事。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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