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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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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义、李瑞涛、王柳记、沈营、高阁、吴园、陈哲、薛斌、毛东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一审刑事判决书(15)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11
摘要:2、被告人高阁供述,大概2012年11、12月份的一天晚上,他和薛斌按照陈军义要求去乐谷酒店,陈军义交代他和薛斌去王柳记鱼塘收拾刘某和沈营带着的那个人,他们到后看到沈营、刘某和王柳记还在吓唬刘某乙,因刘某乙称

2、被告人高阁供述,大概2012年11、12月份的一天晚上,他和薛斌按照陈军义要求去乐谷酒店,陈军义交代他和薛斌去王柳记鱼塘收拾刘某和沈营带着的那个人,他们到后看到沈营、刘某和王柳记还在吓唬刘某乙,因刘某乙称陈军义为小军,薛斌认为刘某乙不尊重陈军义就上去打了刘某乙几下,刘某把刘某乙跺到王柳记的鱼塘里了,他们几个在鱼塘边站着,刘某乙一直在水里站着。他把薛斌车后背箱的一支黑色玩具枪拿出来在鱼塘旁边玩。十几分钟后,他让刘某乙上来。他们怕刘某乙冻出毛病就让王柳记找了两个暖霸,让刘某乙在鱼塘边盖的房间烤衣服。后薛斌开车载着他回乐谷酒店找陈军义,留刘某等人看着刘某乙,在乐谷陈军义告知,其出面帮刘某乙摆平事情,但是事后刘某乙消失了,就让人收拾刘某乙,后刘某和沈营拉着刘某乙回到了陈军义在乐谷酒店的房间,陈军义见沈营他们回来,就让他和薛斌、刘某先走了。

3、被告人王柳记供述,2012年年底的一天晚上,他在鱼塘干活看到沈营和刘某开车带一个四五十岁的男子到北边两个鱼池中间的路上,并让该男子蹲在地上,经询问沈营得知陈军义帮该男子的忙,但该男子还摆陈军义一道,陈军义就让带过来收拾,他过去命令该男子抱着灯杆蹲下,后看该男子喘粗气,他怕该男子有毛病,就让沈营带到南边,后他看到薛斌和高阁来,二人问该男子位置,他告知跟着沈营在西南角,一二十分钟他换好衣服出来时,这些人已经走了。后来听薛斌说将该男子扔到鱼塘了。

4、被告人刘某供述,2012年12月的一天,他按照陈军义的要求去乐谷酒店,他(因受伤带个棒球帽)到后见陈军义、沈营和一个他不认识的中年男子(后来知道叫刘某乙)在床边蹲着,他和沈营按照陈军义的安排带刘某乙去王柳记的鱼塘,听陈军义的意思是让收拾刘某乙,二人和王柳记先后打刘某乙,刘某乙在电线杆蹲了十几分钟后,高阁和薛斌也来了,应该是陈军义让二人来,他因接电话到一边,等他回来时看到刘某乙在王柳记的房间烤衣服,一看就知道其被扔进鱼塘里,后沈营说让回去,沈营开车载着他和该男子回去,他在悠悠台球厅先下了。

5、被害人刘某乙陈述,2012年11月份,他一个朋友在唐人街KTV因为喝多酒将一个大花瓶弄碎,他通过陈军义说情,唐人街老板同意让他们赔偿2000元钱,他认为改天请陈军义吃个饭或者在一起玩玩就可以了。过了大概三四天,陈军义打电话让见面,他有其他事情没去。又过了四五天,陈军义让沈营(后来得知)去公司找到他,晚上大概十点多,他到乐谷找陈军义,当时房间里有陈军义、沈营、还有一个带帽子,个子不高的年轻孩儿,后来又过去一个个子比较高,都喊他某某(后来通过打听知道应该叫唐某某),陈军义说帮他处理事情,他不表示感谢,打电话都不来见。陈军义交代沈营几句,沈营、唐某某和另外一个个子低的男子(戴帽子)把他拉上车带到和庄付庄村头一个鱼塘里面,在鱼塘里面的一个男子(应该是看鱼塘的),用锨把打他背和腿,沈营踢他十几下,用木棍打他的人从屋里拿出来一把枪指着威胁他,让他跳到鱼塘,他在鱼塘里面待了大概半个小时,后被带到鱼塘边上的一个小屋了,这些人中的一个人接了一个电话把他又拉到乐谷酒店陈军义的房间,在房间里,陈军义让他先回去,但事情不会结束。回去后,他找人向陈军义求情,并拿出6000元,开始陈军义接住钱,后来沈营又找到他把钱退了,说事情不会到底。过了几天,沈营来找他借3万元,说其和陈军义打牌输了3万元钱,他说没有那么多钱,沈营听过很生气,让他自己看。后来他出去了一段时间,沈营还找到他侄子刘二明捎话,让赶紧凑钱,否则不会了结。后来他又找人从中说和,沈营、陈军义才没再来。

(五)2012年10月份一天晚上,在新郑市付庄鱼塘,被告人陈军义伙同王柳记等人以郭某某开设赌场未交保护费为由,对郭某某进行殴打,之后多次敲诈郭某某共计5千余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经庭审示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王柳记供述,2012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八九点左右,他在鱼塘见郭二刚(大名郭某某、观音寺镇人)开着一辆棕色的奔驰车来,过了十几分钟陈军义、师某甲、常某某也来了,陈军义看见二刚就让其蹲到鱼塘南边,陈军义掂着一个黑色的渔具包去他屋里,他看这形势知道陈军义要收拾二刚。陈军义拿着两根棒球棒扔给他一根,自己拿了一根去找二刚,他知道陈军义是让帮忙收拾二刚,所以就跟着陈军义过去。他和陈军义用棒球棒交替着打二刚背,后陈军义让二刚去他屋子窗户底下蹲着,并给其训话(具体内容不知道),他进屋和常某某说话,过了大概半个小时左右,陈军义叫上常某某和师某甲开车走了,二刚向他要红花油,他看到二刚后背有淤青,过了一会儿二刚也开车走了。

2、被害人郭某某陈述,2012年大概十月份,他在新郑市观音寺开了一家网上百家乐赌场,一天晚上师某甲电话通知陈军义找他,他到领秀城见到了师某甲,并被带到一个出租屋等着,他按照陈军义的要求跟着走,到王柳记照看的付庄鱼塘,他在一个屋里看到陈军义带着五六个人,他按照陈军义的要求蹲到外面,一会王柳记拿了一根棒球杆朝着他身上打了一二十下,当时他记得是被两三个人打,陈军义在旁边看着,后陈军义拿着一把一米多长的气枪朝天放枪,他很害怕,这些人打过后,陈军义问他知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他认为是开网上百家乐没有向陈军义打招呼,新郑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开赌场的都得跟陈军义打招呼、交钱。他向陈军义道歉,陈军义看了看他,扭头就走了。陈军义是要他交保护费。他回来之后,每天开网上百家乐他都是托高某丁或者兑红科交给陈军义500元钱,陆续交了有六七千元钱。

九、寻衅滋事事实

(一)2012年5、6月份一天上午,为控制郑州航空港区电子游戏厅,树立黑社会威名,被告人陈军义指使高阁、王柳记、刘某等人纠集三四百人在港区豫康门前街道上,持械、充场站队、游街滋事,时间长达数小时,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秩序。

上述事实,有以下经庭审示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高阁供述,2012年5、6月份的一天,陈军义通知到光荣街家里,并让他尽量多找人去港区豫康附近砸那里的渔机,称到时需要控制住对方的人,不用他们动手,陈军义自己动手,他和薛斌通过杨某某找了大概二三十个人,第二天上午,陈军义电话通知带人去,他和薛斌租车载着二三十人去港区,他们在豫康宿舍的大门口等着,后陆续又来了三四百个人,他认识的有王柳记、李某乙、唐文营、吴园、师某某、某丁等很多人,基本都是整车往那里拉人,到了站在路边,他们一直等着陈军义过去,快中午薛斌接了陈军义的电话,薛斌说陈军义让他们都回去,之后,人都陆续散了。后听陈军义说当时去的人多,港区开游戏厅的人都看到其实力,也同意让其入股开渔机店,所以就不用砸店了,他知道陈军义和港区的红军、胖姐等人开始合伙开渔机店。陈军义准备在港区开渔机店,但港区开店的人不买账,陈军义就通过这种方式树立其在港区黑道的地位,方便其入股。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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