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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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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义、李瑞涛、王柳记、沈营、高阁、吴园、陈哲、薛斌、毛东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一审刑事判决书(10)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11
摘要:3、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及照片证实从陈军义扣押的孟加拉巨蜥属于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的物种,平原巨蜥、泰加巨蜥属于列入附录Ⅱ的物种,苍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3、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及照片证实从陈军义扣押的孟加拉巨蜥属于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的物种,平原巨蜥、泰加巨蜥属于列入附录Ⅱ的物种,苍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属于列入附录Ⅱ的物种。

六、容留他人吸毒事实

2012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陈军义先后在新郑金沙湾酒店、乐谷酒店、皇宫大酒店、光荣街家中、水岸嘉年华、港区租房处等地,多次提供冰毒、麻古等毒品以及吸毒工具容留李瑞涛、薛斌、高阁、高明奎、王柳记、陈哲、沈营、刘某、高某、高某甲、师某某等人多次吸食毒品。

上述事实,有以下经庭审示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陈哲供述,2012年上半年的时候,他因在赌场玩被陈军义收拾而认识陈军义。后陈军义让他到金沙湾酒店进行安抚,并让他吸冰毒和麻古,他在金沙湾酒店跟着陈军义住了七八天,几乎每天都跟着吸毒;2013年初的时候,他和陈军义在乐谷吸了两三次;2013年四五月份,他在皇宫和陈军义吸过一两次。跟着陈军义吸毒的还有李瑞涛、高阁、高明奎、高某等人。

2、被告人高阁供述,2012年初的时候,他在新郑市金沙湾一房间内第一次见陈军义时,在陈军义怂恿下吸了几口,当时薛斌也一块吸了。他跟着陈军义分别在光荣街其家、金沙湾宾馆、乐谷酒店、水岸嘉年华出租屋、鑫弘花园出租房吸食过冰毒。陈军义身上总有很多冰毒,其每天吸食量大,他和跟着陈军义的很多小弟(李瑞涛、薛斌、高明奎)一样在陈军义处吸毒,趁陈军义他高兴时蹭几口,若陈军义高兴还会给他一些让带走吸。

3、被告人李瑞涛供述,他因为会开车,就跟着陈军义混,在陈军义身上和住处能见到大量毒品,主要是冰毒(白色透明结晶体)和麻古(红色片状或粉末状),陈军义吸食量较大,他和其他小弟也能跟着吸,有时候陈军义高兴,还会给他点让带回去吸。他跟着陈军义在陈军义在光荣街的家、在乐谷酒店长包房、皇宫大酒店长包房、水岸嘉年华小区出租屋多次吸过。他在陈军义被抓的港区的出租屋跟着吸了一次冰毒和麻古的混合物,当时吸毒的还有张某丙、冯某乙(无敌)、马某丙。跟着陈军义的人像王柳记、高阁、沈营、陈哲、高明奎、师某某、师某甲、高某等人基本都吸毒,陈军义会提供毒品给这些人吸毒。

4、被告人王柳记供述,他跟着陈军义在其住的地方吸过十几次毒品。

5、被告人沈营供述,2013年二三月份的一天及过后的一个月,他两次在乐谷酒店陈军义的房间里见陈军义和李瑞涛在吸毒,他也跟着吸了两次,另外,在乐谷酒店高某丁找陈军义说事,师某某也在,高某丁和师某某都吸毒,夏天他还在陈军义武装部后面的家中吸毒。他见李瑞涛、高阁、高明奎、王柳记、陈哲、刘某、高某、师某某、李某乙等人跟着陈军义在其住处(金沙湾酒店、乐谷酒店、水岸嘉年华出租屋、光荣街家中)吸毒,有时陈军义还给点让拿走吸。

6、被告人薛斌供述,他自2011年出狱后跟着陈军义蹭冰毒吸或从彭某某那儿买,在王柳记的鱼塘跟着王柳记吸过,王柳记能弄来冰毒,但他不知道从哪弄的。

7、被告人刘某供述,陈军义在乐谷、皇宫、国际庄园、金沙湾酒店的长包房以及在领秀城、鑫源花园、水岸嘉年华的出租屋自己吸毒,也供跟着的人(李瑞涛、高明奎、师某某等人)吸毒。

8、证人高某证实,她吸的毒品都是别人的,跟着陈军义时吸的是陈军义及小弟的,跟着李瑞涛后,就吸李瑞涛的,但不知道毒品的来源。

9、证人高某甲证实,她2012年7月份的时候染上毒品,2012年底到2013年初她和陈军义在新郑市乐谷酒店503房间吸毒。跟着陈军义的人都是吸毒人员,这些人在陈军义身边多数都是为了吸毒,陈军义知道这些人有时候偷拿,但是不怎么管。在新郑背着陈军义出货都会被收拾。

10、证人师某某证实,陈军义随身带很多毒品,其平时吸食量大,2012年至今在乐谷酒店、皇宫酒店、水岸嘉年华等陈军义租住的地方他都见有毒品和吸毒工具,经常跟着吸毒的有李瑞涛、薛斌、高阁、王柳记、陈哲、高某、高某甲等人。

11、被害人冯某陈述,2012年大概是十一月份的一天,他在新郑乐谷酒店陈军义的房间看到有冰毒,就和其一起吸了会儿,陈军义还给他大概一两克的冰毒。只要是吸冰毒的人找到陈军义,陈军义都让吸,关系好的还会给点冰毒,之后,他陆续在陈军义处吸了十来回冰毒。在陈军义处吸毒的人有师某某、冯某乙、刘某乙、李瑞涛、高阁、高明奎、王柳记、陈哲,吸毒的地点在港区高速口附近的一处出租屋、乐谷酒店、水岸嘉年华的一处租房、兴弘花园的一处别墅。

12、证人冯某乙证实,他因和陈军义一起跑港区两块地做生意共处3个月,期间他和陈军义几乎天天在其出租屋吸毒,陈军义不仅自己吸,还供手下小弟(师某甲、李瑞涛)吸毒。

13、行政处罚决定书、辨认照片证实高某甲、高某因吸毒均被行政拘留10日。

七、开设赌场事实

(一)2013年3月至8月间,被告人陈军义伙同马某甲、陈鑫、张平安(均已判刑)等人为非法牟取暴利,先后在新郑市新村镇简朴寨饭店、国际庄园饭店、薛店镇薛集村农家乐园等地,组织郭法兰、张强、张东阁、刁首领、张超某(五人均已判刑)和被告人沈营等人帮忙,以现场百家乐的方式开设赌场,并纠集多名赌客,多次聚众赌博。

(二)2013年9月至11月间,被告人陈军义伙同马某甲、陈鑫、张平安为非法牟取暴利,在新郑市新村镇简朴寨饭店一房间内,组织张强、张东阁、刁首领、张超某及被告人陈某等人帮忙,以现场百家乐的方式开设赌场,并纠集多名赌客,多次聚众赌博。

(三)2013年12月4日至6日,被告人陈军义伙同马某甲、陈鑫、张平安为非法牟取暴利,在新郑市老观寨农家乐园饭店一房间内,组织张东阁、刁首领和被告人陈某等人帮忙,以现场百家乐的方式开设赌场,并纠集多名赌客,多次参与赌博,12月4日赌资为19万元,12月5日赌资为21万元,12月6日赌资15万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经庭审示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陈军义供述,2013年2、3月份,师某某、高某丁带着一个称老张的山西人找他,商量合伙开现场百家乐,他同意出5万元钱入一股,他基本上没去过赌场,不参与赌场管理,只是委托沈营去赌场帮忙管账,并把赢的钱带回来。因听说沈营开始赌博,把他的那份收益都输掉了,就不让沈营再干,让其侄子陈某把赌场的收益带回,直到赌场被查,共带回一万多元。

2、被告人沈营供述,2013年2月份,在乐谷酒店陈军义委托他到其参股的百家乐赌场算账并带回收益,赌场给他开工资。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百家乐赌场在新郑市新村二十里铺的简朴寨饭店开始,这个赌场是鲁某甲、师某某、时某某还有陕西的张平安、陈鑫等人一起合伙开的,他算是代表陈军义到赌场,另外张平安还带有三个女荷官。百家乐陆续在简朴寨开了有一个月,平均每天赌客有十几个人,每天晚上赌场结束以后算账,新郑的鲁某甲等人和陕西的张平安等人先五五分账,分完之后,双方均从盈利中分出一股给他,他带回两股钱给陈军义(多则三四万,少则几千元)。赌场在简朴寨饭店开一个月之后,到了3月份,鲁某甲、张平安等人又把赌场挪到了和庄歹庄一女农户家(户主儿子叫郭峰),干了有六七天又挪回简朴寨。在4月初回到简朴寨,因师某某、时某某、鲁某甲嫌百家乐赌场不赚钱,先后退股,百家乐赌场就停了一段时间。后马某甲开始接手和张平安等人合伙干,陈军义还是占两股,马某甲和陕西的张平安等人各占四股,马某甲带来了几个三个年轻孩儿负责记账、跑腿,他只负责带回陈军义的收益。赌场在简朴寨干了一个多月,在简朴寨对面的村子干了十几天,5月份挪到国际庄园干了四五十天,7月又挪到薛店的农家山寨干了一个多月,后又挪回了简朴寨,因他在这时参与赌博,陈军义让其侄子陈某接替他收钱。赌场赚的多赔得少,从2月份到7月份他共替陈军义从赌场带回四十万元。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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