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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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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义、李瑞涛、王柳记、沈营、高阁、吴园、陈哲、薛斌、毛东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一审刑事判决书(17)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11
摘要:7、证人刘某丙证实,2012年11、12月份的一天凌晨四五点,师某某电话通知他去港区办事情,他坐上师某某的轿车,车上还有两个塔沟武校的年轻孩儿,在车上师某某说陈军义去港区砸某某的店,他家离港区近,不要动手,站

7、证人刘某丙证实,2012年11、12月份的一天凌晨四五点,师某某电话通知他去港区办事情,他坐上师某某的轿车,车上还有两个塔沟武校的年轻孩儿,在车上师某某说陈军义去港区砸某某的店,他家离港区近,不要动手,站着充个人场就可以了,他们到港区王某某的游戏机店,他当时在门口站着,李瑞涛、薛斌、吴园、陈哲、高阁、高明奎等人在屋里面,他没看见这些人在屋里具体干什么,但是听见里面呼呼啦啦的声音,应该这些人在里面打砸游戏机,过了一会儿,吴园掂着一个电脑主机出来了,并把这个主机放到陈军义的银色奥德赛轿车上,之后他们就回新郑。

8、证人刘某庚证实,他在2012年9月至2013年10月在王某某开办的动漫城工作,他们店是24小时营业,2012年11、12月一天凌晨3、4点钟,他已经睡觉了,突然店员去叫他,说店里机器被人给砸了,他起来后没有见到砸店的人,只看见店里面的两台捕鱼机屏幕被砸坏,店员说当时冲进来两个人,啥也没有说就用随身带的大锤把机器砸烂了。砸完后那两个人就跑了。当时店里面有监控,他就调出来看了看,发现有两个人从外面冲进来,其中一个人手里举着大铁锤砸了机器后跑了,那两个人他不认识。他直到天亮了才和王某某联系上,他把事情汇报后,王某某没有说什么,这事就这么算了。捕鱼机屏修理花了8千多元。

9、被害人李某乙陈述,2012年底、2013年初一天凌晨,他在港区王某某游戏厅玩时,看到陈军义带着高阁、薛斌、李瑞涛(带着一把锤子)等五六人进店砸游戏机,他害怕就躲在暗处,这些人走后,王某某就赶紧修机器。

10、证人师某某证实,2012年底的一天下午,陈军义电话通知他第二天一早去办事,第二天陈军义电话通知他一起去港区收拾王某某(开有渔机店),他不想去但惧怕陈军义就去的稍晚些,他到时高明奎在门口,经询问高明奎得知陈军义向王某某要钱,但其不给,陈军义就带着李瑞涛、薛斌、高阁等人把王某某的游戏厅砸了二三台机器,后王某某通过人与陈军义说和,应该是王某某同意交保护费,这件事情才结束。

11、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王某某、刘某丙辨认李瑞涛、高明奎、陈军义、吴园情况。

(三)2013年4月8日凌晨,被告人李瑞涛伙同高明奎(另案处理)携带管制刀具在郑州航空港区锦绣枣园李某乙的电子游戏厅中滋事,被举报后被行政拘留。4月18日,被告人李瑞涛伙同王柳记、高阁、薛斌等人到该游戏厅持械滋事,与对方发生冲突,将对方一辆摩托车砸毁后离开。

上述事实,有以下经庭审示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李瑞涛供述,2013年4月份一天,他和高明奎在港区枣园一捕鱼机店玩,后高明奎有事出去,他自己玩,赢了四千多,想让店老板把钱退给他,可是捕鱼机的店员说他在店里偷分,并搜他身,因被搜出了一点冰毒和一把匕首,捕鱼机店老板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就来了,捕鱼机店老板把随后回来的高明奎拉住,并对派出所民警说高明奎和他是同伙,民警又在高明奎身上搜出了一把匕首,随后他和高明奎就都被民警带到了港区派出所,他和高明奎因携带管制刀具处以行政拘留2天,他后来知道是沈营拉着陈军义找港区派出所的人,花钱把这事摆平了。过了有一个星期左右下午二点左右,高明奎电话告知其和江涛(大名时某丙)又在枣园这个捕鱼机店被挨打让他叫人过去,当时他和薛斌、高阁、马某丙在陈军义开设的悠悠台球厅(有五台赌博机),他给王柳记打电话说了高明奎的事,王柳记说其在港区,身边有七八个人,不用他们过去,他让王柳记和高明奎联系,六点多高明奎电话告知王柳记带去的人都跑了,捕鱼机店的人拦着他和王柳记、江涛不让走。于是他和薛斌、高阁、马某丙就开高阁的车去港区枣园那家捕鱼机店附近,因为当时车多路窄路,他们把车停在了路口,步行去了那家捕鱼机店。他们见到了高明奎和王柳记,当时高明奎的脸肿的很高,江涛被人打伤,躺在地上。高明奎不让他过去,坐在车上(捕鱼机店老板认识),他在陈军义车上见江涛从地上起来打了一辆出租车走了(去医院),后高明奎、王柳记、薛斌、马某丙、高阁就都上陈军义的车,他发动车准备走,这时从捕鱼机店出来一二十个年轻人,把他们的车围着不让走,这些人手里面拿着石头,还把一辆摩托车推到车前面,并说让高明奎下来,要不就砸车。他们下车,高阁拿一把短斧子,王柳记拿了一根长棍,都是在车上找的,围着的年轻孩见他们拿着家伙下来,就都跑了,高阁和王柳记用手里的东西砸了几下摩托车,又合力把摩托车扔到一边,薛斌拉着他和高阁、王柳记、高明奎、马某丙走了。高阁、王柳记、高明奎(怕陈军义收拾)先后下车,他和薛斌、高阁、马某丙去了陈军义在水岸嘉年华小区的出租屋,陈军义教训他们情况没弄清就去找事,吃亏活该,后来没再说这事。

2、被告人王柳记供述,2013年4、5月份的一天下午他和常某某到港区陈军义的游戏厅见高明奎和江涛都在,高明奎说:前几天其和江涛在枣园一个游戏厅捕鱼输了钱,让对方退点钱,让他准备人造势。他打电话让某某(梨河镇人)带了四五个人。高明奎和江涛先走去谈,他和常某某开一辆车,某某等人开另一辆车在后面跟着。后来某某的车跟丢了,他也联系不上,他进到游戏厅双方打起来,他们被打着往外撵着,在门口江涛被打倒在地上不动了,对方才住手站在旁边看着,他看江涛被打得不轻,高明奎在旁边站着不吭声,他就到常某某的车上说话,等他下来时发现陈军义的银色奥德赛车也在,他上车看见高明奎、高阁、李瑞涛都在,他们正在商量,游戏厅里出来二三十个人围着奥德赛车不让走,想把高明奎拉下来,并用一辆踏板摩托车堵着路,他们看走不了,他(拿一根棒球棒),李瑞涛(记不清)、高阁(拿一把短斧)就拿着家伙下车,对方看他们比较凶狠,害怕被伤到就往后退,他们一看对方散开了就赶紧上车,薛斌开着车拉着他们就跑了。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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