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月14日在云南昆明举办的全国监狱系统刑罚执行工作培训班上了解到,近年来,我国监狱系统以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深化公开、加强监督为基本要求,依法履职,办理提请减刑案件60万余起,提请假释案件2.6万余起,决定暂予监外执行3600余件,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据悉,此次专门培训的背景是我国刑事法律及相关制度政策进行了一系列修改完善,特别是罪犯减刑假释的司法解释2016年又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并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从事刑罚执行工作的干警进一步准确理解、深刻把握立法基本精神、具体内容、执法要求,在监狱执法实践中用准、用好而开展的。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负责人分析了当前监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变化,要求各地要正确把握监狱刑罚执行的法律属性和政治属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通过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增强制度执行力;通过全面深化狱务公开,进一步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通过加快推进监狱执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和效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分别就减刑、假释司法解释的起草背景、过程、主要内容以及对减刑、假释的检察监督,进行了专题讲座。 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系统负责刑罚执行的有关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了充分的业务交流和探讨。北京、山西、江西监狱局以案件质量评查为载体,以“六个不发生”为目标,规范监狱办理减假暂案件;山东、广西、贵州监狱局通过建立标准化工作体系,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协作,不断增强刑罚执行一体化运作效能;江苏监狱局围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进一步明确刑罚执行的标准化;云南监狱局通过打造“5个平台”“2个中心”和“1个科技法庭”,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陕西监狱局建立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医疗专家库,从源头上确保病情鉴定的客观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