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追授侯铁男为全省优秀法官,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迅速掀起学习侯铁男同志的热潮,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以侯铁男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敢于担当、勇于攻坚,甘于奉献、不怕牺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侯铁男,生前系黑龙江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二级高级法官。2017年2月24日上午,侯铁男听取推进执行警务化改革、加强装备建设情况汇报时,因长期劳累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1时50分不幸因公殉职,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57岁。 侯铁男在法院工作32年,始终怀着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的无比热爱,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忠实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特别是任执行局长以来,他敢于担当、勇于攻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面对“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坚持从规范化管理入手,进行“战略性”攻坚;坚持从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入手,进行“压制性”攻坚;坚持从联合惩戒入手,进行“集群性”攻坚;坚持从大案难案入手,进行“歼灭性”攻坚;坚持从突出问题入手,进行“战术性”攻坚。他不顾自己长期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殚精竭虑、忘我工作,甘于奉献、不怕牺牲,一直奋斗到生命最后一刻,最终牺牲在他挚爱的执行工作岗位上,用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尚品质,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价值追求,是龙江法院干警的杰出代表和龙江法院学习的楷模。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侯铁男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他对党忠诚、立场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恪尽职守、公正司法的职业操守;学习他心中有责、披坚执锐的实干精神;学习他不畏艰险、攻坚克难的敢于担当;学习他从严要求、修身齐家,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学习他为民排忧、为民解难,做人民群众信赖的贴心人。要把学习先进典型的精神落实到审判实践工作中,依法履行司法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进平安龙江、法治龙江建设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