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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座谈会发言摘登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1-07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座谈会发言摘登
  编者按: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特约监督员工作座谈会,58位特约监督员围绕法院工作畅所欲言,对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法官职业保障、破解执行难等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倪邦文(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书记):

  建议:一是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进一步强调少年审判的不可代替性,总体规划,建立专门机构开展少审工作。二是明确少年审判的职能定位,合理确定受案范围,适当拓宽年龄上限等。对于和家事审判有交叉的案件,将其纳入到少年综合审判庭而不是家事审判庭,保证未成年人的权益,还可以减轻家事审判的压力。三是推动少年审判的专业化,少审法官还需要有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延伸帮扶救助作用,法庭以外的救治很重要。

  林金星(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林业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

  我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非常满意,特别是对今天上午参观的执行指挥中心印象非常深刻,最高法院建立大数据平台,采取的措施亮点纷呈。 建议:现在环境问题突出,对于环境损害的鉴定要建立相应的基地,采取督察队进行督查等。治理雾霾不能靠风吹,要依靠法律,要选出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环境问题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胡浩(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探月工程三期总设计师):

  过去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竭尽所能解决执行难问题。 建议:一是通过阳光司法,解决执行难。建立很好的信息系统,并且能充分发挥作用,这涉及每一个法院。二是最高法院应有目标、有计划地让法官走向世界,争取话语权,为“一带一路”战略提供有力的支持,使经济建设更加有力的开展。

  冯莉琼(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律师):

  建议:一是为中国仲裁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希望能明确,母公司律师在控股关系内为子公司的代理人,由法务统一管控,这在之前是可以代理的,现在却不行,产生了很大困扰。

  秦希燕(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一是感动。最高人民法院逐个听取监督员的意见。二是激动。最高法院敢于担当,成绩辉煌。纠正了一大批冤假错案,凝聚了核心,凝聚了民心,提高了信心,凝聚了人心。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承诺基本解决执行难,巡回法庭的建设、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破产案件的审判、司法决策有新的成就、法庭规则的修改等等,都体现了最高法院的工作成果。 建议:一是加大对法律的研究力度。二是加大纠错力度,特别是民商事、知识产权案件。三是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建设。

  李力(全国人大代表,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省文化厅党组成员):

  这一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感受法院工作很扎实。 因市场变化,企业受到很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纠纷,有的申诉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做了精细的工作,让双方当事人都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李士强(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沈丘县冯营乡李寨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河南亿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建议:一是推广先进的改革经验。二是完善刑事案件的追责体系。三是加强立案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量相适应的员额,弘扬无私奉献的精神。五是保障执行法官的合法权益。

  李亚兰(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龙电律师事务所主任):

  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一年工作成效显著,推动了中国法治进程,向全体法官致敬。人民法院有案必立,执行难破解工作有目共睹。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权益保障日益提升。 建议:一是加强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减少冤假错案。二是海事、商事审判工作应进一步加强。三是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

  李扬(全国人大代表、长安动漫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最高人民法院做了大量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改进了司法作风、改革司法审判方式、平反冤假错案等等,增强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度,为中央工作添彩。 建议:最高法院和中央电视台共同拍摄主题为“执行难,难在哪里”的纪录片,让人民群众知道为破解执行难,有多少干警流下汗水,不能和家人团聚,且这只是千百万法院干警的一小部分。执行难不仅仅是法院的事,破解执行难需要各方支持。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原、被告了解破解执行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才能解决这些问题。

  孔令智(全国人大代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管委会主任):

  法官和律师都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相互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利于打破思维局限,共同提高能力,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期待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为中国法治建设作贡献。建议:一是真真切切把律师当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组成部分。二是全面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三是要切实搭建公开透明的交流平台,规范律师与法官之间的正当的交流关系。

  陆杰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副主委):

  建议:一是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审执力度大,希望可以做一些细致的分析,得出更细的参考意见。二是更加关切老百姓关注的事件和问题。2016年我们做了一个调查,环境问题、“民告官”案件,还有知识产权都是关注度比较高的。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够积极回应。三是在维稳方面,人民法院如何发挥作用,依法解决问题。四是对于队伍建设,如何提高干警薪资待遇,可以通过人大来推动解决。

  朝克(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党委书记兼副所长):

  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有力推进,所有公开开庭的案件通过互联网得到直播,裁判文书在裁判文书网上进行公布,院庭长任审判长审判案件力度在加强。 建议:一是雾霾问题很严重,应进一步强化司法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全。二是去年5月参加视察海南法院工作活动,了解到民事纠纷在当地解决得特别好,但也遇到一些问题和难点,能否进一步协调民间的力量,把简单纠纷通过调解解决。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责任制。四是进一步加强巡回法庭的工作。

  陈忱(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我们调研了解到,民庭的法官工作量特别大。

  建议:一是提高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待遇。二是非重大疑难案件审限过长,比如有的被告利用管辖权异议拖延时间,恶意利用管辖异议,拖延数月后,又提出全院回避使简单案件拖延2年之久。针对这样的案件,建议对管辖异议案件缩短审限,对恶意诉讼拖延进行界定,加快审理速度,改变信访不信诉的局面。

  艾克拜尔·米吉提(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常务副会长):

  建议:一是有关恶意退函。法官给当事人发了20多次函,但当事人就是不来,对这样的人应有惩罚措施。二是不同地区法官素质不平衡,可以建立机制,让优秀的法官进行流动。三是在行政案件中,保护好双方的利益,政府要全面依法行政,法院按照行政诉讼法审理案件。四是多出台司法建议,特别是在惩治“老赖”方面。

  权忠光(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6年人民法院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特别是锐意改革取得一定成效,敢于纠错,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公开。 建议:建立专业性渠道,特别是和律协合作,和行业协会进行沟通。

  王真(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急诊科主任):

  过去一年,有些冤假错案被纠正,但我感觉错案的纠正太耗时耗力。所以在案件的审判中能否减少些差错,法官要提升专业水平,大多数错案出现在基层。发生冤假错案当然还有其他各方面因素,但可能会影响老百姓对法院的信任,产生很大影响。

  孙文彬(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法院系统的公信力得到提高。 建议:继续加大对恶意欠薪的治理力度。

  李海彬(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2016年一共参加了3次人民法院组织的活动,2017年会更加积极地参加。 对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工作的感想是: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突出,高效有力度。

  陈本宇(北京市东城区委常委、副区长):

  表三个态:一是我作为基层干部,会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二是监督好,充分发挥好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三是服务好,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所在地片区的基层干部,一定做好服务。

  郝同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我对基层法院在执行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了解,有了一些建议:一是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可否做到在立案时就输进去。二是在查找被执行人手段上,可否利用信息化或者更有效的手段,利用技术侦查查找。三是加强对执行队伍的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有惩罚,对执行好的有奖励。

  滕矢初(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播艺术团国家一级指挥):

  法院工作非常艰难,干警工作超负荷,建议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缓解压力,给他们精神上的补偿。

  汪国新(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行为法学法制中国诗书画院院长、中央国家机关美协副主席):

  希望今后把法院的审判工作和文化信仰结合起来,把社会治理好。

  王俊峰(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一是司法体制改革是全国最受瞩目的事情之一,全国政协也很关注。当前司法审判刑辩率较低,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行业问题。如何提升刑辩率?我们正在探讨解决办法。二是我们国家的仲裁情况,之前主要侧重在涉外仲裁方面,后来走向了更广泛的社会,和仲裁相关的人才等需要培养。从表面看仲裁和司法改革是两个独立的系统,其实仲裁也需要注意司法公正的问题,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的推动下,如何打造涉外仲裁,在国外领域设立仲裁的品牌信誉,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审判部门能够关注仲裁及仲裁员的素质培养,能培养起来仲裁品牌。

  刘身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人民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是大家关注的重点。法院系统坚持公平正义,提升法院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受关注度很高。纠正冤假错案,具有很大的挑战性,体现了法院的正义感,使人民群众获得安全感,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信心、有期待。 法院工作有很多亮点,值得加大宣传。提两个建议:一是重点打击“老赖”,为经济领域犯罪的治理作出新的贡献,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更有利。防范金融风险,保障人民金融安全,宣传当前的法律法规,告诉大家不能执行的原因是什么。惩治失信被执行人还要发动群众,依靠人民。二是关注农村农业改革发展态势,为农村农业改革提供保障。现在农民企业的一些问题浮出水面,法院可以做一些法律辅导,帮助他们建立法律风险预防机制,使农业健康发展。

  白莲湘(全国工商联法律部部长):

  一是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特别是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全国工商联在工作中直接感受到民营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强烈需求,希望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新的作为。 二是冤假错案的改判纠正是有必要的,但如果只靠法院也有局限性,如果能加强与社会团体的协作,可能会起到更好的作用。 三是我认为优秀的裁判文书可以弥补法律条文起不到的法治宣传作用,所以需要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 四是促进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法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去惩治“老赖”。其实政府也有不诚信的地方,希望可以解决。 五是民营企业还在发展中,希望法院能分享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比如通过数据库的分析,对民营企业的风险预防给予提示,让民营企业能更好地规范经营行为,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作用。

  陈建国(全国政协委员、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董事长):

  2016年年初,我和梁晓初等监督员在交流中谈到执行难问题,感觉到是个很大的问题。不仅是法院本身、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普通群众对某个案件的感受,可能上升成为对司法的感受。所以我们就执行难问题到黑龙江等地进行了调研,找到了法院执行局,还找到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了解情况,最后形成了一份调研报告。根据调研,我们建议全国人大修改破产法,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其实最高人民法院付出了太多太多,为什么不告诉全国人民呢?建议拍摄系列公益广告,告诉大家,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参与解决执行难。

  杨维汉(新华社国内部政文采访室主任记者):

  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审判管理平台建设得非常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上,张德江委员长也非常关注法院裁判文书工作。平台有了,能否当好决策的参谋?一是能否有专人定期收集研判经济纠纷的特点,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决策参考。二是要与党委有定期的沟通渠道。这是一个用司法数据支撑的平台,有很扎实的基础。同时希望人民法院对社会关注的案件应及时回应。

  王艳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银行部巡视员):

  对于国家利益在司法中的保障,我做了一些调研。海鑫钢铁案的判决是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影响很大,我们问了一下,计划受偿是31%,破产重组仍然使国有资产流失。 而对于人民利益的保障,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依法审判,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公正。

  王卫国(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国土资源法治研究院院长):

  法院要打造审判管理制度升级版,审判管理是司法的短板。公正司法的核心就是公正审判,公正审判的底线就是不出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就是说每一个案子都不能有错,事后的纠正不够,重要的是事前的防范。 检讨一下我们的审判管理制度,现在是一个低级版,我在思考这方面能否借鉴一下企业的经验,比如企业的内控机制。美国在2004年推出全面风险管理控制,我国国资委推出了对央企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尤其对风险高的环节重点布防,这是否也可以用到法院系统?对现有的审判管理进行改革,可以运用大数据,对过去的案件进行排查,在哪些方面会出现问题,制定相关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也可以参与进来。

  许 涛(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主任):

  去年法院在执行工作上有很大作为,我对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很有信心。 提几点建议:一是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查找财产执行线索困难的问题,能否从财产保全上进行突破,比如利用强大的系统进行保全,用规范性文件作出要求。 二是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各个法院都没有统一,有的需要现金担保,担保的费率也是不一样的,希望能制定统一的标准。

  朱惠刚(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铁路局常务副局长):

  一是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比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就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人民群众也希望可以继续利用这个平台。二是加大对经济案件的审理。社会更加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希望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等相关工作。三是加大环境保护案件的审理力度。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人民群众对于雾霾等环境污染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司法也要适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要求,在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上,人民法院还应大有作为,做好审判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法院的建设。

  刘 玲(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加大基层法官的培训力度,终极目标是出精品的司法产品,审判的终极目标是无冤。现在法院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而且大量案件涌现在基层,就会出现辅助人员不到位、新型案件增多等情况,特别是基层法官成了办案机器,没有时间去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对基层法官进行菜单式培训,比如一份好的裁判文书,没有错别字当然重要,内容更重要。 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很多制度保障,建议探索制定民事执行法,目前还存在人难找、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等难题,很多规定不适应当前形势。最高人民法院应该进行梳理,进行更好地规划。

  高明芹(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一是强调庭审保护诉权的重要作用,重视法庭审理程序,以审判为中心。 二是现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司法体制改革应有相应的举措。司法辅助人员及时到位是一个切入点,辅助人员到位,能让案多人少矛盾得到缓解。 三是推广司法公开评估办法。在各地“阳光司法”得到了贯彻,司法公开的效果如何,需要有一个中立机构去评价。 四是加大律师在涉诉信访中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指导地方法院,购买法律服务。 五是关于执行程序,还有很多制度需要去完善,执行财产的资金要很快交给申请执行人。 六是尊重当事人的辩护权利,解决刑事辩护率低的问题,可以推行强制辩护制度。

  郭炳胜(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党总支副书记、校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法院信息化建设速度之快让我印象深刻,为法院点赞。 建议:一是关于审判业务,针对案多人少、取证难、送达难等问题,要重新调整审判组织架构。现在普遍采用合议庭制度,导致牵制多名法官的精力,加剧案多人少矛盾。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使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由人民陪审员参与事实认定问题,主审法官负责法律适用问题,并作出裁判,其他法官无需继续进行。二是法院要对重点信访对象做好工作,把工作分配到具体法官,列入法官考核体系。修改完善考核体系,缓解法官压力,对涉诉信访进行分类,建立信访终结制度,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黄宝荣(国务院国资委巡视组巡视专员):

  为了更好地确保司法的廉洁公正,有必要将“廉实力评价体系”引入司法评价体系中,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1.将廉实力建设与智慧法院工程相结合。通过分析案件信息,树立不同司法行为活动的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测评矩阵;2.将“廉实力评价”与法官员额制相结合。将廉实力指标纳入对入额法官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廉洁要求以及廉洁司法能力提升与法官的日常司法审判工作结合起来,与审判工作流程结合起来,使传统的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事中干预转变,运用廉实力建设指标体系,通过不断加强入额法官自身的廉政能力建设,约束规范其职业行为,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3.将“廉实力”与司法监督相结合。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以及网络世界中公权力机关的弱势地位所带来的影响,必须抓紧推行客观中立的第三方评价,定期发布法院廉实力指数,真正做到开门监督、阳光司法,让每一个案件都禁得起人民的检验与历史的考验。

  兰青(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

  讲两个事情:1.去年6月全国妇联为了维护妇女权益,由律师、社工等组成了全国妇联维权队伍,有42位同志参加志愿服务,接待妇女同志130位,有信访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驳回申请的等等,我们觉得有一定的效果。多元解纷化解矛盾,强调各部门的合作,社会工作者有时能解决法院都很难解决的问题,我感觉在法院工作中可以适当引入社工的队伍。2.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应及时完善民事案由的规定,比如说我们已经观察到全面二孩的政策使社会岗位对妇女的隐形歧视加重了,目前就性别提起诉讼已有4起。案由规定中没有就业歧视,受害人不能达到司法救济,同类案件分类困难,我们希望设一个就业歧视的案由及纠纷形式。

  陈志列(全国政协委员、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深圳市研祥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提几点建议:1.在侵权行为认定上,可使用举证责任倒置,即由侵权人提供证据证明其行为未构成侵权;2.在侵权数额认定上,法院可加强裁量性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在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根据案情运用裁量权酌定公平合理的赔偿数额。在赔偿数额的认定上,更加注重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特别是可能取得的潜在市场价值;3.扩大使用惩罚性赔偿的范围及额度,尤其恶意侵权或反复侵权者,要大大增加其侵权成本,有效保护创新成果,净化市场竞争环境;4.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犯罪追诉体制,降低入刑标准,做到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统一;5.公有制和非公有制财产一视同仁。

  吴青(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是一种创新,是人大制度的完善。提两点建议:1.环境刑事案件纳入环境审判庭的范围,环境案件越来越复杂,现在就有很多环境资源问题需要很多专家的意见,新增了3类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等,环境刑事案件审判难度增大。去年环境刑事案件数量结果没有出来,我个人感觉比2015年增长幅度大,环境案件专业性强,希望环境刑事案件纳入环境审判庭的范围。2.最高法院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问题上做了许多工作,现在已成为重点。环境的刑事诉讼在增多,预计今年至以后会越来越多,希望提早部署。

  闫冰竹(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法院工作成绩巨大,可圈可点;知识产权制度是基石,对经济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希望加快改革举措的落地,纠正一批错案,提升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让执行难得到缓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真正的公平正义;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完善干警队伍的工资待遇,注重基层文化建设,确保基层工作稳定;进一步加强司法与金融的合作,加强涉及不良资产案件的审理,缩短审理周期。加强数据共享,加强与中小银行的合作。中小银行占到了50%以上,但他们得到的关心、保护、信息量是非常小的,建议加强和当地中小银行合作,促进经济的发展。

  曹洪欣(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司长):

  法院近年来以信息化建设促进司法公正,执法难的破解有措施,冤假错案的纠正极大地鼓舞了人心。人民法院在民众心目中地位提高,社会形象改善,国际影响显著提高。 医疗纠纷不断增加,医闹现象屡禁不止,司法审判在保证医生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议:1.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否适合医疗领域运用,应该规范适用范围;2.中医药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希望法院带头促进保障中医药服务于人民健康,促进中医药发展。中医药作为国家特殊行业,建议最高法院出台措施,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

  傅莉娟(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

  虽然执行比较难,而且又牵涉不止法院一家,但是最高人民法院下了决心,说出要在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我们感到非常有信心。 今天来到最高法院,借这个机会提个建议,就是希望尽快修正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2013、2014、2015年湖南省各级法院判决类似民事案件,75%都是机械适用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就是无条件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我们认为这违背了立法的基本精神。此外,这一条款对法官自由裁量权也是种束缚,有些法官在类似案件的裁判上承担了很多风险。我在此呼吁尽快将修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提上日程,我们也提出了修改意见,希望能够把建议真正地加以重视。

  朱列玉(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

  我提四点建议:1.死刑案件申诉由一审复查;2.刑讯逼供的认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刑讯逼供让犯罪嫌疑人自己去举证很难;3.刑事诉讼自诉的案件应当立案,政府采购往往是腐败的重灾区,未中标的人起诉到刑事审判庭,会起到很好的作用;4.建议去基层法院进行调研,离婚案件中的妇女,她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丈夫背负了巨额的债务,这个司法解释应当进行修改;5.建议巡回法庭争取单独的副部级编制,最高法院的副院长本身工作繁忙,恰逢司法改革的攻坚阶段,巡回法庭又不在北京,副院长作为院领导很难兼顾。

  王涛(北京市雍泽律师事务所主任、台盟东城区委副主委):

  建议:1.能否对民事案件当事人限制出境有明确措施,目前都是在刑事案件限制,民事中很少。执行指挥中心的演示给我很大鼓舞,很多案件长期积压在执行阶段,如果及时执行,这些积压案件可以解决。2.建议在全国法院审判录音录像上完善一下,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没有这样的庭审设备,庭审无法得到还原,如果录音录像设备能全国覆盖就好了。3.司法行政人员承担工作量很大,包括文秘纪要、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方面面。15%的比例是不是客观,是不是能切实符合法院的实际,是不是可以针对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突破,在这个比例不能突破的情况下,应完善行政人员职业化的培养机制,提高行政人员的岗位补贴。

  张学兵(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

  司法改革,律师是体会最深的群体之一,比如律师服务平台,便于律师开展业务,网上阅卷、网上公开等方便律师办案。裁判文书质量提高,颁布了文书样式,还有当事人参考样式,这些规范方便办案,也提高了制作文书的水平。 建议:1.应把保障律师权益落到实处,能否把各地律师服务平台进行统一,通过信息化审判,完善网上立案,使律师工作便利化,律师调解制度能够更多发挥作用,律师职能更好的发挥;2.司法改革解决基层和基础工作,立案制改革后,立案难解决了,但是案多人少很突出,审限延长趋势明显,力量应该向审执倾斜,保证司改顺利进行;3.现在法院在攻克执行难的决心上是空前的,希望2017年在攻克执行难的方法和手段上继续突破,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张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中央常委、国家航空科学技术国家实验室首席科学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每次活动感受很多,法院在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建议:1.裁判文书公开这么大量,2300万份,大数据是个数据,云平台是个平台,统计规律是很大的规律,是非常有价值的规律,希望和专业机构进行合作,提供有效的信息,之前大家说同案不同判,可以总结规律加以避免;2.申请撤销仲裁案件逐步增加,申请了一直不判,都想躲,有这个倾向,建议能够对申请撤销仲裁的案件给予指导;3.案多人少,法官任务重,法官待遇偏低,一个高质量的司法事业中,法官待遇要高,短时间可以靠信念,但是也应适当提高待遇。

  马一德:(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研所研究员、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

  作为法学教育者我谈几点建议:1.人民法院需要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和水平。法律文书全面上网,点击量、关注量空前,但是错别字、法律上的错误和政治上的错误经常出现,有的还相当严重。2.人民法院的工作是枯燥的,思考要创新,如何创新要有度,要浑厚、要沉淀。司法改革是否要创新要冷静思考,人民法院工作要理性思考创新的问题;3.我是做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是否改变了司法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这个值得推敲。此外,知识产权的审判是对科技、文化的理解,希望所有审判人员在国际化视野中解决问题。

  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追求司法公正的工作可圈可点。我个人对司法改革参与比较多,认为整个改革,人民法院的工作做得是最好的。我觉得法院的改革是风生水起,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机制运行也逐见成效。更值得表扬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冤案的纠正是有魄力的。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下去的,应是流动的、巡回的,然而我看到在六个地方设立的不是巡回法庭,是六个分院。另外,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是不是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不是就是终审。我认为这个也需要改,可以根据级别来进行评价,最终的裁判允许不允许到最高人民法院本部进行二审。

  李大进(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我对2016年法院工作用4个字来评价:

  多、急、忙、累。多,司法改革数量多;急,有条件有目标急急忙忙地完成;忙,全国法官都很忙;累,年初到年末,我接触的法官都处在非常疲惫的过程中。我感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带领全国各级法院,为中国司法作的贡献。 建议:这一年我关注的是标准,标准不统一会出现乱象:法官遴选标准不统一,还有就是法官助理、主体责任等缺乏标准。现在坊间流传着一些基层法院的“奇葩文书”,这是对法院形象的极大伤害,希望以上问题在2017年能够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加以改善。

  张定龙(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派出董事,中国农业银行董事):

  谈几点感受:外界并不知道执行指挥中心,今日得见,我非常赞赏。不得不说,法院对执行难有很多苦是说不出来的,是不是在今年3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可以让全国人民知道现在法院是怎么做的。我们对重大冤案敢于纠正,这非常好,让广大人民群众对依法判案怀有希望。对错案的追究如不及时,社会舆论就会非常多,特别是聂树斌案,我的想法是法院应探讨该怎么做才能在未来避免这类事件再次发生。巡回法庭是一个新生事物,关心的人非常多,应该让更多老百姓知道巡回法庭是干什么的、与地方法院的关系是什么、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关系是什么。我的建议是写一些工作案例,并多做报道,让老百姓了解、知道。

  车尚轮(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党组成员,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我有两点体会:一是作为企业,依法治国给企业带来了红利,必须坚持依法治企,坚持廉洁治企,这是根本。作为来自福建省的监督员,我希望尽快推进司法改革工作,目前福建法官助理、书记员难以适应改革,非在编人员招录难。二是加大基层法院基础建设,三级法院尤其是山区法院,人才招录难,人员严重不足。

  宋心仿(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东营市蜜蜂研究所所长):

  大家对法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尤其对信息化建设,大家高度满意,司法审判越来越公开透明,老百姓知情权保障越来越好。我反映一下问题,法官员额制实行后,案多人少更加突出,大家对这个问题特别忧虑。案件增多,法官因员额反而减少,如山东省某法院入额前有法官90人,现在只有50人,而案件增长速度年均15%。同时,有些没入额的老法官给那些年轻的员额法官做助理,很别扭。建议:建立法院内外人员交流体制;完善书记员的储备招聘,书记员数量大、工作重,但很多是聘任制,如何为他们的晋升和发展考虑应加以重视。

  宋丰年(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宋砦村党总支书记):

  巡回法庭在各地,用一句话可以表示:方便了群众,幸福了自己,树立了形象。2016年法院工作亮点:1.立案登记制全面实施,解决立案难问题。2.全面展开执行难的攻坚战,有力促进社会矛盾的解决。3.全面实行法官员额制改革,打造精英法官,为促进司法公正奠定了基础。4.新设立了四个巡回法庭,迈出了司法改革一大步。 两点建议:1.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基层法院尤为突出,案件增幅达40%,但法官太少,且长期超负荷工作,保证不了办案时限和质量,希望增加基层法官数量。2.法官员额制实施后,很多老法官没有入额,希望保障这部分法官的权益。

  毛婷(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质控室主任):纵观去年全年的法院工作,我有三点体会:

  1.服务工作大局,最高人民法院的成就可圈可点,出台了有关文件。2.不断拓展特约监督员履职渠道,对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事事有回音。我们监督员参加会议常态化,司法改革和重大司法解释听取监督员的意见,促进监督员对最高人民法院的了解。我参加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行政审判的研讨会等等。3.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我更关注司法惠民利民,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建议法院对造假行为用最严厉的措施进行打击。

  梁晓婧(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96669部队政治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邀请我们作为法院特约监督员是求真务实的具体体现,我也通过监督工作感受到了法院对民主监督的重视,感受到了自己身上沉甸甸的责任。2016年最深的感受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理念有创新、领导有作为、队伍有活力、建设有口碑。我提两点建议:1.修改残疾人教育条例。我看到现在自闭症儿童数量很多,但这一群体还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现有规定已经不适应形势。2.感觉破解执行难在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会落实得好一点,越到基层阻力越大,应该在资源等方面给基层法院多一些帮助。

  阎建国(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九三学社中央法律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在纠正冤假错案上做了大量工作。纠正冤假错案和追责二者之间,我觉得还是应以纠正为主,把追责放在后面。其次,大力推进诉前保全,解决执行难。我认为,如果把诉前保全做好就可以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尤其基层法院,执行力度还不够。第三,法官员额制是一个非常大的亮点,但也存在问题,比如同级别法院案件数量差距很大,能否用灵活方法推进员额制改革。第四,建议加大环境公益诉讼的受理范围。第五,进一步强化行政审判案件领导干部出庭应诉,慎重运用调解制度,尤其是涉及拆迁的案件。第六,强化法院和其他国家机关的信息共享。最后,要继续加大对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宣传力度,广纳观点、共同探讨。

  蔡学恩(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

  建议:1.保持现在的工作激情。2.我总觉得法官、检察官一定要重视律师的意见,这是很重要的,律师是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实施者。3.如何将具体制度落实好,法官员额制实行后,还需要继续深入落实。4.各个省的法官学院可以开放,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和推动作用。5.知产审判的技术专家是非常重要的,相关制度还需要具体落实。

  杨桂生(全国人大代表、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杰事杰新材料集团董事长):

  建议:1.制定破解执行难的执行体系,通过信息化建设解决过去人难找、财产难找的情况。2.办案应考虑各方面相关当事人的关系。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出资为限,有些法院在案件中把股东追加为第三人。关于保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应把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完毕后再去执行担保人的财产。3.超值查封、扣押的问题应引起重视。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有标准,避免法官在具体执行上的随意性。

  黄超(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华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近几年,最高人民法院带领全国法院攻坚克难,司法地位逐渐彰显,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建议:希望协调中央有关部门,将参观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党校学习计划。这是最直接、最广泛的法制宣传,可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带头树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靠法律的意识,了解司法运行规律,消除对法院的偏见和误解,减少对法院判案的干扰,全方位充分展示法院工作,树立司法为民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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