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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温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7)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3
摘要:第一,关于防水工程的维修费用问题。温商公司提供了如下证据:1、2012年12月12日,鉴定机构在一审庭审中陈述做的防水现在有漏水等现象,这应要保修的,保修期为5年,不维修扣除相应经费,所以我视其为合格产品。2、

第一,关于防水工程的维修费用问题。温商公司提供了如下证据:1、2012年12月12日,鉴定机构在一审庭审中陈述“做的防水现在有漏水等现象,这应要保修的,保修期为5年,不维修扣除相应经费,所以我视其为合格产品。”2、2008年10月、11月,案涉工程的监理公司出具并送达中天公司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2份,内容为中天公司未对地王佳座一层商铺外广场楼面防水工程施工、地王鞋城东侧挡土墙防水层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等。3、乌鲁木齐市第二公证处出具的(2009)新乌证内字第10178号、第10179号《公证书》,主要内容是证明地王商城负一层及四层商铺天花板、墙面有水渍,有漏水现象。4、2009年12月16日,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室出具的乌结检字(2009)第54号《检测报告》,主要内容为案涉工程负一层、负二层顶板有不同程度的裂缝和渗漏水,防水功能不能满足设计及使用功能的要求。5、2010年6月28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公证处出具的(2010)米证字第005743号《公证书》,主要内容为案涉工程裙楼出现多处漏水的情况。6、为对前述案涉防水工程返修,温商公司分别与其他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具体为:(1)2009年4月25日,温商公司与上海金浦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金浦公司)签订《综合城零星防水工程施工合同》,新疆中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31日出具的中天造审(2009)67号结算审核报告,核算该合同的结算审定价为558992.37元。温商公司提交了支票领用单及工程款发票,显示温商公司已支付工程款数额为252239元。(2)2009年7月19日,温商公司与金浦公司签订《综合广场维修施工合同》,约定由金浦公司对综合广场负一层屋面伸缩缝、止水带、防水层等中天公司遗留的需返工项目进行维修。新疆中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31日出具的中天造审(2009)65号结算审核报告,核算该合同的结算审定价为10961240.15元,温商公司未提交已支付款项的证据。(3)2009年12月10日,温商公司与湖南省醴陵市橡胶防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醴陵公司)签订的《地王大酒店二十六层屋面防水施工合同》,约定由醴陵公司对地王大酒店二十六层屋面防水工程进行返修,拆除原屋面防水,重新施工。温商公司提交了支票领用单、转账支票等证据,证明已实际支付工程款627889元。

第二,关于铝合金窗户维修费用的问题。温商公司提供了如下证据:1、2009年10月15日,新疆西北产品质量检测研究中心出具的《建筑外窗检验报告》((2009)西检J字第0189号),检验结论为由温商公司委托检验的、艺轩门窗厂生产的铝合金门窗不符合GB/T8478-2008标准要求。2、2008年9月至11月,由监理公司向中天公司下发的多份《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主要内容为要求中天公司报送外窗质保材料、外窗质量存在问题等。3、2009年4月8日,温商公司与新疆时代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公司)签订的《地王大酒店窗户安装协议书》,约定由时代公司完成中天公司承包地王大酒店未完铝合金窗户的安装。温商公司提供支票领用单及转账支票存根,显示温商公司支付工程款89893元,开具工程款发票为92674元。

第三,关于消防门维修费用问题。温商公司提供了如下证据: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于2010年3月24日出具的检验报告,内容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消防局委托检验的、乌鲁木齐安佳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用于工程地址为乌鲁木齐市炉院街333号的木质防火门质量不合格。2、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消防局于2010年5月26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地王大酒店、地王佳座工程防火门为不合格产品,罚款20000元。3、由监理公司向中天公司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主要内容为防火门涂料涂刷粗糙,观感极差。4、2010年6月10日,温商公司与新疆帅府建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帅府公司)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由温商公司向帅府公司购买铜质防火门,帅府公司负责安装调试并协助温商公司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直至合格。温商公司提供支票领用单、增值税发票及转账支票存根,内容显示温商公司实际支付款项为957263.75元。

第四,关于电梯基坑防水工程维修费用问题。温商公司提供了如下证据:1、2009年8月5日,温商公司与新疆天诚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公司)签订《地王商城电梯基坑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天诚公司承揽地王商城电梯基坑防水工程。新疆中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31日出具(2009)68号结算审核报告,核算该部分工程计算审核价为90000元。温商公司提供了支票领用单、转账支票存根及工程款发票,显示温商公司实际已支付90000元。

第五,关于地王佳座零星工程维修费用问题。温商公司提供了如下证据:1、2009年4月22日,温商公司与新疆盛世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达公司)签订的《零星工程施工合同》,由盛世达公司对包括中天公司原施工部分进行维修。新疆中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31日出具的中天造审(2009)63号结算审核报告,核算该部分工程造价为230487.14元。温商公司提供支票领用单、转账支票存根及工程款发票,显示温商公司已支付工程款450651元(以工程款发票为准)。

第六,关于地王佳座内装修维修费用问题。温商公司提供如下证据:1、2009年2月10日,温商公司与胜世达公司签订的《地王佳座土建装修工程修补施工合同》,由胜世达公司对地王佳座5-15层内装修进行返工维修。温商公司提供了支票领用单、转账支票存根及工程款发票,显示温商公司已支付工程款282222.15元。2、2009年2月10日,温商公司与新疆天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时公司)签订的《内装修工程改造施工合同》,约定由天时公司对地王佳座16-27层内装修进行返工维修。温商公司提供支票领用单、转账支票及工程款发票,显示温商公司已支付工程结算款337720.20元。3、2009年3月23日,温商公司与天时公司签订的《协议书》,约定由天时公司对地王佳座内所有卫生间防水进行维修。温商公司提供支票领用单、转账支票及工程款发票,显示温商公司已支付工程款167970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