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其他问题的调查。对法官和治安法官进行调查的问题也包括其是否为当事人指定了特定的服务。在调查中,法庭使用最多的三项服务为:为父母提供教育(占99%)、进行调解(93%)、对探视权行使进行监督(95%)。使用最少的一项是为矛盾尖锐的父母提供服务(42%)。 被调查者认为,家事法庭中父母最需要的是:精神健康服务以及毒品和酒精治疗;ADR;争端的快速公平解决;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清晰理解。在问及如何看待法官和治安法官对家事法庭在满足这些需求时应扮演何种角色时,受访者的回答包括:指令服务;提供ADR机会;让愿意审理家事案件并了解家事法律的法官和治安法官从事这样的工作;不要成为“社会工作者”和“解决问题的人”。在调查中,受访者列出的法庭能够为提高家事案件审理采取的三项行动为:为服务提供更多资金;允许一名法官审理与一个家庭相关的所有家事问题;提高公益律师的数量。 结论与反思 从家事法庭成立之日至今,马里兰州在整体解决家事案件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而且这些进步也得到了法官和治安法官的认可。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第一,法官和治安法官需继续遵照执行行为规范提出的工作标准;第二,由于法庭需要对案件进行单独评估,因此应增加对法庭的资金支持;第三,为有效满足孩子和家庭的需求,应扩大法庭提供的便捷和必要服务(特别是药物治疗和精神健康关注)的范围;第四,随着无律师代理当事人数量的增加及马里兰州人口的变化,需要为无律师代理当事人及母语非英语的当事人提供额外帮助;第五,所有家事司法专业人士应致力于确保马里兰州家庭和孩子得到高效和周到的服务。 (译者单位:国家法官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