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目前,随着司法责任制在我省部分试点法院的推行,各级法院进一步厘清院、庭长的“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让主审法官、合议庭真正成为审判的主角,实现权责利相统一,努力从根本上挤压“三案”(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空间,分管副院长、庭长通过审判流程监控、审限监督、案件评查、旁听庭审等措施,强化对案件审判质效的管理,对当事人反映、舆情监督、有关机关批转材料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能导致裁判错误的案件进行监督,实行全程留痕,确保监督不缺位、监督不越位,监督必留痕。 改革是由法官们共同推动的。肩上的责任更重,工作的热情更高,职业尊荣感更强,怀揣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远大目标,越来越多的法官主动走入甘肃司法改革的洪流中,不断开拓与付出;省法院坚定地扛起了责任大旗,全面深入推进并践行着司法改革。 责任编辑:王泽艳0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视频推荐
相关新闻 ·司法改革与理论武装 ·坚持从严治党 推进司法改革 ·山西法院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司法改革 ·司法改革背景下 院庭长的角色与定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