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网购现新风险:订金不退违法 使用"代秒"软件或涉罪(2)
来源:正义网 作者:王淑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11
摘要:“目前,天猫平台的预售商品都会明确标注收取的是‘定金’而非‘订金’,但如果因为消费者的个人原因不再购买,定金是不会退的,因此请消费者在选号商品前谨慎下单。”对此,刘晓杰建议。 同时,湖北省工商局也提示
“目前,天猫平台的预售商品都会明确标注收取的是‘定金’而非‘订金’,但如果因为消费者的个人原因不再购买,定金是不会退的,因此请消费者在选号商品前谨慎下单。”对此,刘晓杰建议。
同时,湖北省工商局也提示消费者,在下单前应与商家充分沟通,并注意保留促销宣传图片、活动细则、礼品清单、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等信息,防止商家事后不认账。
刷单陷阱 小心骗子“黄雀在后”
不靠过硬的商品,优质的服务,店铺却一夜之间达到“钻石”、 “皇冠”级别。近日,浙江省工商局就对外宣布,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执法行动,目前已查获四家刷单平台,涉案金额累计高达1.2亿元。
然而随着刷单灰色产业链的日益庞大,刷单行为不仅坑害的是消费者,同时还有可能是商家,甚至是刷单者本人。据浙江警方介绍,涉嫌“刷单”的店家,都希望可以通过此举来提升人气,但这种心理难免被某些不法分子所利用,造成 “刷单”不成反遭诈骗。
在警方通报的一起案例中,电商周先生就因为自家网店人气不旺选择了网上的一份刷单交易,对方声称只要不到600元就可以帮他的店铺刷到5颗钻。但当周先生交易后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事后据骗子交待,他们通过许诺帮客户刷信誉度、提高网店知名度为诱饵,专门实施网络诈骗。
而在另一起案件中,大学生小雷在同学介绍下帮一家网店下单刷信用。商家称3个月一结账,刷得越多,赚得越多。于是,小雷四处借钱刷单,将自己的生活费全部用完,2万多元刷了进去,却发现商家已将自己的QQ拉黑了。
而“刷单”行为实质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消费者而言, “刷单”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明确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刷单行为可以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以虚假宣传论,可处一万到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此前在接受正义网采访时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把监管资源向互联网领域延伸, “要提高电商、刷单人的失信成本,要将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在交易平台和工商管理部门失信企业管理系统上‘晒一晒’,起到震慑作用”。他建议,网信、工商等部门应当对刷单网站及时取缔,同时要加大对快递行业的管理处罚力度。
值得肯定的是,就在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同多家部委邀请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8家互联网公司,共同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正式向电商“毒瘤”宣战。该行动对失信主体的处罚非常明确具体,根据情况,平台可实施屏蔽删除失信主体账号,限制入驻平台、限制推广等措施,更甚者可删除其社交媒体账号。
南京市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仲余年提醒,辨别网店是否有刷单或者刷信用嫌疑并不难,关键是不要轻易相信网店商品的好评和销量。一款商品的网购好评实际上都是大同小异,写得越具体、图片配得越好看,买家就得多留个心眼,下单要谨慎。因为真正的买家通常不会有耐心写太长的问题、拍摄太过专业的图片进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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