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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部门发布非银支付风险专项整治方案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周芬棉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0-14
摘要:制图/高岳 法制日报记者 周芬棉 针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存在违规经营、挪用客户备付金等风险事件,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十三部委今日联合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严格对无证经营机构准入制度,建立非银行支付机构

十四部门发布非银支付风险专项整治方案

  

制图/高岳

  法制日报记者 周芬棉

  针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存在违规经营、挪用客户备付金等风险事件,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十三部委今日联合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严格对无证经营机构准入制度,建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对客户备付金实行集中存管,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支付业务

  据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此次专项整治的一个重点是,开展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排查梳理无证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整治一批典型无证机构,发挥震慑作用,维护市场秩序。

  无证经营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是无证经营银行卡收单核心业务;第二类是无证经营网络支付业务;第三类是无证经营多用途预付卡发行与受理。

  对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将采取下列措施:严格支付机构市场准入和监管,加大违规处罚。对于业务许可存续期间未实质开展过支付业务、长期连续停止开展支付业务、客户备付金管理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机构,不予续展许可证。

  关闭无证机构交易处理和资金结算通道,对违规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责任追究。对无证机构的查处将根据业务规模、社会危害程度、违法违规性质和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对于业务量小、社会危害程度轻的无证机构,可给予整改期,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对于业务规模较大、存在资金风险隐患、不配合监管部门行动的无证机构,依法取缔。

  加大对客户备付金问题专项整治

  依据《实施方案》,开展支付机构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整治,是此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又一大重点。主要包括:加大对客户备付金问题的专项整治和整改监督力度;研究建立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规范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清算行为,逐步取消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利息支出;严格支付机构市场准入和监管,加大违规处罚。

  这位负责人解释,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目前,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70个。客户备付金分散存放,既不利于对客户备付金进行有效监测,也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

  专项整治工作将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作为对支付机构监管的重点,通过制定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方案,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此举有助于加强账户资金监测,防范资金风险,切实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加强实时监测建立清算平台

  为推动和规范支付机构业务开展,防范支付风险,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在组织支付机构共同发起筹建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通过该平台改变目前支付机构与银行多头连接开展业务的情况,节约连接成本,提高清算效率,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也有利于监管部门对社会资金流向的实时监测。

  依据《实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将于明年底完成,各地方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形成报告,报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同研究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建立无证机构常态化整治工作机制。

  法制日报北京10月13日讯

责任编辑:  法制日报记者 周芬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