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有过样的经历,当我们排队买东西或购车票时,时不时地会有人毫无顾忌地到前面加塞儿。而这时我们特希望有一个人能出面去制止那个加塞者。其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每人或多或少地也都有一些想出面的念头,但总是囿于多方面的因素很快就掐灭了这个想法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家都不管,我为什么要管? 还好,这时还真有一个人向那加塞者提出异议,告诉加塞者应该到后面排队。可加塞者是个流氓,居然挥起拳头把那个敢于提出异议的人打了一顿。在这个过程中,众多被加塞者侵害了权益的排队者都选择了沉默,对为了大家的利益挺身而出的的异议者报以不屑地冷漠:你以为你是谁?多管闲事! 这个敢于向加塞者说不的异议者是谁呢?他就是我们常说的“公知”。什么又是“公知”呢?有一个学者说过:公知就是如果有人在公共汽车上不顾别人的感受,用手机对外大声播放歌曲的时候,敢于站出来告诉他“这是公共场合,请把外放关上”的人。笔者以为,这个定义十分贴切。简而言之,公知就是在公共领域为了公众利益敢于向强权提意见或异议的人。 以前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为师者在教学生乘法的口诀:“一七得七,二七一十三,三七二十四……”。一个路人听见后向那老师提出异议,说应该是二七一十四,三七二十一才对。那老师大为恼火,说路人干扰了他学堂,与之扭打起来。这二人闹到县太爷那儿,县太爷问明事由之后便判那老师正确,反把路人罚了二十大板。那老师走后,路人还是不服,继续与县太爷理论,县太爷却放下架子,好生劝那路人:“你看人家都愚到三七二十四的地步了,你还跟他一般见识,岂不该打?” 这个路人,也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公知。莫明其妙地被污、被罚,也是公知们的宿命。 那一年我与一领导出差,在火车上,我看到一个小偷在偷对面一旅客的东西。我正要出面制止,领导却一把拉住了我,不让我出声。待小偷得手离去之后我问领导为什么,领导告诉我:“在这火车上作案的人一般都不是一个人,你要是影响了人家的‘好事’,他们一伙人会来报复你的。记住我的话,在外出差,一定要少管闲事。”我有些不服:“如果大家都是这样,那小偷在火车上岂不是可以横行?”领导笑笑:“你太年轻,不懂这世道”。想想领导也是好意,我也就释然了。由此可见,这公知也不是什么人想做就能做的,做公知不仅需要勇气和智慧,还要有自我牺牲精神。 后来我又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趟长途客车上,几个流氓公然调戏、强奸了年轻漂亮的女司机,全车几十名旅客除了一个小伙子出面制止被流氓打伤外,其余的人都保持了沉默。事后,女司机设法儿把那受伤的小伙子骗下车,然后把载着一车人的客车开下了悬崖。这个“公知”终于有了一次好报。 事实上,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还是有不少公知存在的。他们可能是见到政府作出错误决策时公开提出异议的大学教授,也可能是看到法院不依法判案而坚持依法上诉、申诉的律师;他们可能是在火车上发现没有供应廉价盒饭而提出抗议的学生,也可能是对航班没有正当理由延误而要求航空公司赔偿的白领;他们可能是在网上对某公安机关无理抓捕“抵毁中华美食”者提出质疑的网民,也可能是用文字对一些冤假错案不断提出疑问的法学家;他们可能是对环境污染大胆说不的环保志愿者,也可能是在你被恶人欺负时,大喊“住手”的邻家大叔。 公知就是在许多人对社会深恶痛绝的时候,还对社会抱有希望,引导人们用理性的方式改造社会的人。正是这些“公知”的存在,才使社会最基本的公平和正义得到维护。是他们在许多人都不讲理的时候还在讲道理,并且他们相信他们所讲的道理会被当局者听懂并采纳,从而让更多的反对者不致于放弃沟通和交流。 一个良性的社会应该给公知们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正如曼德拉所说的那样:“如果天空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那就倦伏于墙角。但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热情的人们。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否则,你在排队买车票时就可能因为一直有人加塞,使你永远买不到车票;在你被恶人欺负时再也不会有人出来对恶人喊住手,让你免受皮肉之苦;当你“因*获罪”或莫明蒙冤时,更没有人闲吃萝卜淡操心地为你说话,从而让你把牢底坐穿。更可悲的是你可能在某一天,会像那一车沉默的乘客一样,被遭受污辱的女司机带着自毁,一同坠入黄泉。 爱护公知,就是爱护我们自己。在此,我再一次向那些敢于在公共领域为了公众利益公开向一些不公平的事说不的公知们致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