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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腐败和不作为更可怕的“权力”形态

来源:人半弓法律博客 作者:人半弓法律博客 发布时间:2017-08-21
摘要:时评 反腐重构了权力,这是政治层面的功效;反腐也改变了权力的运行形态,这是社会层面上的效果。腐败行为的实质减少以及恣意跋扈的滥权冲动被遏制,无疑对于提升执政形象具有正面作用,因此说,反腐的社会效果是很突出的。但也勿庸讳言,权力不作为与反腐存
时评 反腐重构了权力,这是政治层面的功效;反腐也改变了权力的运行形态,这是社会层面上的效果。腐败行为的实质减少以及恣意跋扈的滥权冲动被遏制,无疑对于提升执政形象具有正面作用,因此说,反腐的社会效果是很突出的。但也勿庸讳言,权力不作为与反腐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因为在原有普遍滥权的执法环境里,腐败某种程度上是权力积极作为的主要动因,或者说整个社会的激励体系中包含了一种默许抽象的公共事务异化为具体的个体利益,从而促进公职人员主动作为的机制。而一旦反腐打破了这种扭曲且误国害民的机制之后,除非能够迅速植入全新的、立竿见影的激励手段,否则,权力不作为就会成为必然的后果之一。而任何一个社会想要重新植入一套新的激励机制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权力不作为是在不敢腐的前提下,执法者异化权力的通常手段,表面上看是激励缺失所导致,实质却与腐败无异,都是对公职身份的背叛。不作为不是腐败,先前并未纳入腐败的范围之内,因而几乎没成本,这也是其迅速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的原因之一。从目前来看,应对权力不作为的措施有二:一是扩大反腐的范畴界定,将不作为本身纳入反腐的框架之内,并且以纪律处分作为制裁模式,再以思想提挈代行激励机制,劝告和逼迫各级执法人员有效履职。二是建立以忠诚为基础的公共职责承担机制,建构上下一体、层级分明的信任与服从体系。就象革命战争年代那样,共同的理想、共同的敌人、共同的难题、共同的责任,从而以忠诚心和责任感来激励各级执法者积极作为。当然,法治也在规范权力的期待中惶惑地向前推进。这些应对权力不作为的方法是行之有效的,尤其是不作为被纳入反腐范围之内,对官员的威慑作用十分明显。还有一个因素就是:在自媒体时代,任何被纳入公共话题的事物都会自动纠偏,当全社会都盯紧不作为的权力时,权力就胆怯了。其实,腐败和不作为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权力形态是残暴苛刻的权力。在阻断了腐败路径,不作为无所遁形之后,如果执法者仍然无法从内心建立起体制认同,残暴执法、苛责式执法,或者叫做“加害执法”必将成为下一种权力异化的形态。这种迹象已经十分明显。骂一句执法人员就进班房,转发个帖子就被判刑,各个条块的执法部门把企业罚得奄奄一息,拿着鸡毛当令箭,动不动就用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框罪”来框人,司法呈现刑事化倾向,等等。如此执法严是够严了,彰显的却不是正义,反倒更象是仇恨,对广大民众的仇恨,间或也包括对于不敢继续明目张胆地腐败的仇恨。残暴苛责式执法,其可怕在于对民众利益构成直接的侵害,会激起民众对公共体系的仇恨,对执政基础的损害大于腐败和不作为。还在于此类执法包裹于“防控风险”、维稳、弘扬价值观等大旗之下,下害民众、上欺领导,却很难发现和惩戒。更在于这类执法会导致官民对峙、社会紧张,增大社会成本、窒息发展活力,使发展无以为继。腐败是职业操守问题,不作为是思想认同问题,残暴苛责是动机目的问题。操守出问题失节;认同出问题不合作;动机出问题则直接搞破坏。失节无德的人令人憎恶;不同路的人冷酷无情;而动机险恶、阳奉阴违者干的全是害人的勾当,因而才更可怕。这点儿生活常识谁都懂吧!(文:人半弓)
责任编辑:人半弓法律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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