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艺明、马俊贤 电梯忽然卡在半空上下颠簸,8岁小孩被困大半个小时后才被解救。电梯忽然下坠后,又极速爬升到29楼,业主吓得腿脚发软……佛山禅城区鸿业现代城的417户住户们,遭遇类似“电梯惊魂”的不在少数。该小区两座居民楼,本来各自有三部电梯,然而有两部已经早早停运,仅剩的一部长年“带病”运行,偶尔还要“罢工”。这个事,让身住这个30层楼高小区内的居民感到头疼不已。 电梯突然卡住 高速爬升21层才开门 家住佛山鸿业现代城A座12楼的蔡女士,说起今年7月25日发生的一幕,至今还心有余悸。那天上午9时50分,她和8岁的儿子一起走进电梯,准备到负二层去开车,电梯里当时还有另外两名业主。 当电梯运行到一楼至负二层之间时,猛地停了下来。“电梯显示屏上的灯全都灭了,我当时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哪层,只能拼命地按紧急键求助。”蔡女士说,随后的事情更令人惊心动魄,电梯忽然间开始上下颠簸,每次震荡的幅度都超过1米。“我儿子一直抱着我的腿说好怕,还好电梯里的3个大人都一直安慰他,他心情才慢慢平复下来。”就这样颠簸了四五个来回后,电梯就停止了。 早上10时30分,维修人员将四人解救出来。蔡女士这才发现,电梯经过几次颠簸后,其实已经到了负二层下面,他们需要跨上一步才能走出电梯。蔡女士说,7月15日时,她也曾被困电梯。 小区内另一名住户告诉记者,2015年时,她在13楼走进电梯,结果电梯在7楼与8楼之间卡住了,然后下坠。维修工修了半个小时后,电梯忽然高速爬升到29楼才打开了门。她吓得连滚带爬地走出了电梯,“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坐电梯”。 “上下班时间等三四趟也坐不上电梯” 鸿业现代城是位于季华路上的商业综合体,其第7~30层有两座住宅楼,总户数为417户,入住人数超1200人。其A座为3梯8户,B座为3梯10户,就算每座的3个电梯能够同时使用,在繁忙时段运力也会显得有些不足。据业主介绍,1年前以及2个月前,两座住宅楼各坏了两部电梯,现在两座楼就各剩下一部带病工作的电梯。“每到上下班时间,等三四趟都下不了楼,有些人索性走下楼,有些人只能先坐到顶楼占‘位置’。” 今年7月21日下午5时,A座仅剩的电梯也“罢工”了,直到次日中午12时才恢复正常。这段时间,很多住户都被困家中,赶着上班的人只能走楼梯。家住12楼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当天来回走了4次楼梯。早上离家的老人只能望楼兴叹,最后跑到酒店住了一夜。 昨日,记者在鸿业现代城小区看到,目前两座住宅楼确实各只有一部电梯在运行,其余电梯口贴着停用告示并摆放施工护栏。正在运行的电梯也存在问题,一名业主明明已经按了电梯外的向上键,电梯依旧“任性”地关上了门往上走,气得业主直跺脚。 居民林小姐说,现在很多老人都怕麻烦躲在了家里,孕妇更是不敢坐电梯。“每天坐电梯都提心吊胆,担心安全。” 业主: 物管管理不善 鸿业现代城自2007年收楼后由东平物业管理公司担任小区管理工作,至今已有10年。根据物业公司贴出的公告,2017年7月10日,物业公司通知A、B两座的业主,由于电梯频频出现故障,物业公司已从7月1日起,与现在的维保单位解除合约,同时联系电梯厂家进行全面检查。目前,A座1号和B 座2号、3号电梯变频器已坏,A座3号电梯轴承已坏,厂家已拆掉变频器维修。 对于公告,不少居民并不买账,他们把责任归咎于物管没有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业主林小姐甚至质疑,物管公司还借维修电梯之机“敛财”。这些年来,物管公司借维修电梯的名义,前后收了七八次维修费用。“只要电梯停止运行,他们就来收钱,电梯修好没几天又坏。”林小姐说,最近一次就收了她们每户183元的电梯维修费。 林小姐说,他们已在酝酿成立业委会,希望可以聘用新的物管公司来管理小区。但是,成立业委会要超过半数业主同意,对于商业面积超过一半的鸿业现代城来说,要取得顺联国际购物中心的同意才能成立业委会。目前,他们正在和顺联方面协商之中。 物管称同意维修 电梯厂家却否认 小区物管的邓主任承认,他们确实有向业主收过维修费用,但是每次都有很多业主不交,这导致原来的大修只能变成小修小补,所以电梯问题不断,而申请物业维修基金须2/3以上的业主同意。目前,物业已经垫付了20多万元维修费。此外,他们已经收到了电梯生产厂家的报告并同意维修,由于损坏的主要零部件要从杭州运过来,估计要10多天才能将电梯修好。 电梯厂家告诉记者,小区电梯已使用12年,今年7月初他们接手电梯维保。经检查,停运的4部电梯平均每部损坏部件将近20个。该负责人认为,电梯屡屡损坏并非质量问题,可能是此前维保公司没有及时更换零件造成。7月23日,他们已将维修方案及报价发给了东平物业管理公司。目前仍在运行的两台电梯,其实已经是带病状态,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他们也建议更换零件。“不过,物管公司还没有对方案进行确认。他们一确认,我们就会开通绿色通道,很快就能将主要零部件运回来。” 律师: 多方合力才能 解决“电梯惊魂”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律师蔺存宝表示,即使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居民仍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通过全体业主签名表决的方式来解聘原来的物管公司并选聘新的物管公司。 蔺存宝表示,除了作为管理者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作为使用者的业主外,安监部门负责电梯的安全运营的监督和管理,是其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范围内的法律责任。作为执法部门,也应加强对这方面的执法监督和检查力度。另外,居委会的指导性作用也应该在这过程中得到体现。执法部门、居委会、物管、业主如果都尽到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义务,形成合力,就能把这种“电梯惊魂”的现象减到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