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通报 时间:2017-07-05 20:05:00作者:新闻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为持续强化“不敢”氛围,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落地,四川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甘孜州公路局党委书记赵景红、局长刘江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9月12日,赵景红到甘孜州公路局任职报到。州公路局党委原书记、局长刘江提议并安排办公室通知州公路局新老领导班子成员聚餐。赵景红、刘江等10人到康定市某会所就餐,共计消费6908元,以“接待费”名义使用公款报销。甘孜州纪委分别给予赵景红、刘江党内警告处分。全部费用由参与公款吃喝的10人个人承担。 2.泸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荣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中秋节前,郑荣华在泸州市江阳区福音养老护理院检查工作时,收受其院长所送现金1万元;2016年元旦节前,郑荣华在泸州市江阳区仁爱养老护理院检查工作时,收受其院长所送现金1万元,共计2万元。郑荣华还存在对抗组织审查问题。泸州市纪委给予郑荣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3.阿坝州地税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蔡云耀违规操办其女婚宴问题。2016年4月,蔡云耀通过多种方式主动邀请阿坝州地税局和曾经工作地地税系统部分干部职工参加其女婚宴。2016年5月2日,蔡云耀在都江堰为其女举办婚宴,州地税局和所辖县地税局部分干部职工参加婚宴。蔡云耀违规收受96名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51200元。阿坝州纪委给予蔡云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还。 4.达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中心综合室主任向鑫等人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0月,向鑫带队到杭州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期间,擅自决定将行程分别提前和延后一天,组织培训人员前往西湖、雷峰塔、灵隐寺等地旅游和购物,违规报销出差补助4680元;采取虚开发票方式骗取公款9900元,用于培训人员在杭州期间应由个人承担的餐费开支。达州市纪委给予向鑫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5.荥经县民政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2016年,荥经县民政局党组集体决定,违规向28名干部职工发放清明节假期值班补助共计11200元;以为干部职工购买防汛物资名义,违规使用公款到指定商店为干部职工购买并发放价值26440元的物品;2015年清明节,荥经县民政局局长郝克宣擅自决定向30名干部职工违规重复发放2015年清明节值班补助12000元。荥经县纪委分别给予县民政局局长郝克宣、县纪委派驻县民政局纪检组长李明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6.青川县教育党工委委员、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黄勇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6年8月,黄勇在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在剑阁县五指山一农家乐为其子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受21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02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青川县纪委给予黄勇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还。 7.成都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文化处工作人员祝政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7年,祝政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共计28176元,其中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受7名管理服务对象微信红包共计12776元。成都市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给予祝政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四川省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