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四川达州7月7日电(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王守军)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原房管局支部委员王某、办公室副主任杨某涉嫌滥用职权违规办理解除房屋抵押登记,造成5000余万元经济损失。7月7日,经渠县检察院立案侦查,王某因滥用职权案被执行逮捕。 2014年3月5日,重庆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燕某到渠县房管局找到王某,申请办理解除抵押给重庆巴南某银行的渠县某酒店负一楼至五楼的抵押登记时,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明知自己无权办理解除抵押登记业务,在燕某没有提供任何解押手续的情况下,超越职权、违法决定、擅自安排杨某为其办理。杨某明知自己无权办理解除抵押登记,仍根据王某的安排,超越职权为燕某办理了渠县某酒店负一楼至五楼的解除抵押登记业务,并将解除抵押登记的房产证进行分割登记。 随即,重庆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又将分割登记后的房产证抵押给达州某银行贷款9000万元。后来,在重庆巴南某银行、达州某银行的贷款到期后,重庆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力偿还上述贷款。王某、杨某违规办理解除抵押登记的行为造成重庆巴南某银行的抵押权灭失,使其债权不能从抵押物中优先受偿。 王某、杨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超越职权,违法决定,违规办理解除渠县某酒店负一楼至五楼的抵押登记,给重庆巴南某银行造成了512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其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