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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雄:刑事案件中的“无常”与“有常”

来源: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作者: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7-06-19
摘要:刑辩实战 无常 有常 辩护 “无常”是个变数,它可以:渲染案件处置环境,左右案件审理心理倾向,制约案件情节搭配组合方式,影响案件终局,对案件中人物命运起着规定性和决定性作用……“有常”是个常数,它表达:隐瞒坏消息如纸包火,看守所不是自己的家,痛
刑辩实战 无常 有常 辩护 “无常”是个变数,它可以:渲染案件处置环境,左右案件审理心理倾向,制约案件情节搭配组合方式,影响案件终局,对案件中人物命运起着规定性和决定性作用……“有常”是个常数,它表达:隐瞒坏消息如纸包火,看守所不是自己的家,痛苦的传递与叠加会变成更大的痛苦,人在背运时“朋友”蒸发,取保并非案件最终结论,案件总有结束之日……“无常”是本质,是根本性的,方向性的。“有常”是表象,是暂时性的,宿命式的。刑事辩护律师应当密切关注“无常”这个变数,而不是仅仅做一个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嘘寒问暖的“生活律师”。
责任编辑: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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