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谭敏涛 面对司法不公和不义,一些人大力批评律师曝光案件是违法之举,亦批评媒体断章取义曝光案件是舆论干扰司法。而且,这样的人里面,体制内居多,外加一些律师也如此认为,下面,我将针对一些质疑专门论述,并一一回应之。 一、律师应当以符合法治要求的方式促进法治,但却选择将案件进行曝光,用意何在? 答:哪一个律师不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案件,哪一个律师不想在法律层面内顺利代理案件,哪一个律师不想让案件得到公正处理,但是,我们的司法现实,保障律师权利,赋予律师可以顺利在法律层面代理案件了吗?亦如律师死磕,当下的司法现状告诉我们,在一些案件中,律师如不死磕,就是严重的背离法治,就是严重不负责任。 律师作为法律从业人员,肯定知道什么样的方式更能促进法治,但当法治一步步沦丧,律师如若运用了所有法律程序都无解,试问,律师难道只能观望么?在一个正义不彰的社会,律师选择死磕,选择曝光案件,亦属不得已之举,用意就在于通过曝光的方式力促法治,防止法治溃败。难不成让律师面对冤屈,穷尽所有法律程序后选择忍气吞声,反正律师也没办法,就让当事人一直冤下去吗? 二、律师曝光案件,这超出了律师业务范围?当事人让律师曝光案件了吗? 答:每每遇到律师曝光疑似冤假错案,曝光律师权益受损,曝光代理案件在法律程序上无解,都会有这样的声音出现。律师曝光案件,超出了律师业务范围,律师就是在法律层面内代理案件,委托协议中也没有赋予律师曝光案件,再说,当事人让律师曝光案件了吗?回答这些问题,只需要回头看一看经过律师曝光的案件,那些当事人反对律师曝光案件了?那些当事人事后认为律师曝光案件违反了委托协议?那些当事人因律师曝光案件而投诉律师? 一些律师从不代理疑似冤案,从不参与案件申诉代理,从不介入“敏感案件”,代理案件都是和和气气,你好我好大家好。对于其他律师动不动就曝光案件很是不解,怎么我从来没遇到过公检法违法?或是说,公检法违法,都可以通过合法正常途径协商解决嘛?为何非要投诉,弄得双方关系都不好,还伤和气。 只能说,不参与代理疑似冤案申诉,不会知道律师的无奈和痛楚,面对公检法就是不讲法、不讲理,律师除了曝光案件,别无选择。而曝光,也只是无奈中的无奈。能通过投诉、控告、检举解决的,律师万不会选择曝光。 一些案件,在法律层面内压根无解,律师把所有的程序都用完,依然无解,你让律师通过什么方式来代理案件?就是不让律师阅卷,就是不排除非法证据,就是不让证人出庭作证,就是不让律师在庭上完整发言,就是剥夺律师辩护权……种种对律师的限制措施,难道让律师选择顺从,进而配合审判吗? 三、律师曝光案件,是不把当事人利益放在首位,这是严重的自毁律师职业形象。 答:律师曝光案件,就是力促案件能回到法治轨道,就是期望案件能以法律的方式解决,而不是当公检法违法了,律师却束手无策,只能干着急。律师在万不得已情况下曝光案件,就是在极力维护当事人权益,就是在捍卫当事人权益,不仅不是自毁形象,反而是提升律师职业形象。 反倒那些动不动和公检法进行交易的律师,和公检法媾和的律师,配合审判的律师,是在玷污律师形象,但这样的律师却依然大有市场,而且,少被打击和铲除。当下的律师队伍中(刑事辩护领域),真正以当事人利益为重,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律师,我保守估计,不足一万人,哪怕中国有三十万律师。所以,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一定要切记切记,并不是所有律师都把当事人利益看得很重。 四、律师放着好好的法律程序不走,非要曝光案件,这是律师哗众取宠。 答:律师曝光案件也是程序之一,法律禁止律师曝光案件了吗?当司法不公,当公检法滥权,律师求助无门,毫无用武之地,这是律师的悲哀,何尝不是法治的悲哀。说律师曝光案件就是哗众取宠,那么,公检法滥权,公检法侵犯律师权益,公检法制造冤假错案,这是什么?这难道不是律师曝光案件的缘由么?这难道不是严重的涉嫌违法犯罪,但为何却不见体制内的司法人员进行反思和问责呢? 每每遇到司法人员涉嫌犯罪,少见体制内法律人进行反思,特别是高级别的司法人员涉嫌犯罪,体制内都是一片沉默。反倒遇见律师曝光案件,体制内就立马行动起来,你们倒是把功夫也用在反思体制内法律人为何贪腐上呀?要不,拿着吴爱*英的证,读着黄*松*有的书,看着奚*晓*明的司法解释,接受*周*永*康的领导,这让法律人情何以堪? 司法越是不公,案件越是藏有猫腻,程序越是不义,越担心案件事实曝光,越担心律师将案件对外公布。如果中国的司法没有媒体曝光和监督,没有律师申冤和抗争,司法最终会沦落成什么样呢?想想都觉得后怕。 五、律师为什么要把案件放在网上,是不是想通过舆论影响结果? 答:说白了,就是想通过舆论影响结果,因为,案件的结果已经偏离了法治的方向。律师如若依然选择沉默,就是对法治的严重不负责,就是对当事人权益的漠视。法庭都不是讲理的地方,律师还能怎么做?既然案件没有问题,那就让律师一一曝光,阳光下没有腐败,同理,阳光下也不应当有司法不公。律师曝光案件,就是期待公正能够降临,而不是案件法官说了不算,而由背后的权力说了算。 当法官不能决定案件结果,这难道不是法官的悲哀么?这难道不是法治的灾难么?为何面对案件结果受制于人,一些法律人却乐此不疲,是不是因此不用承担责任,反而一身轻松呢?照这样下去,司法便永远没有抬头之日。 六、律师通过舆论造成案件影响,是被别人利用了。 答:动不动就有人说,律师曝光案件是被人利用了,我就想问,律师代理案件,曝光案件,能被谁利用?被当事人利用还是被法治利用?利用律师干啥?利用律师抨击司法?难道司法环境一片大好?难道公正普照中华大地了?在当下的司法环境中,律师不曝光案件,不抗争,不死磕,不代理申冤,不指出公检法违法之处,这就对了?这就一团和气了?这就天下太平了?这难道就是法治的正确打开方式么? 七、律师把案子曝光,让舆论关注,让舆论做出决断,法院不要了,律师还有用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