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泰法律丨缺席判决的情形
来源:顶泰律师事务所 作者:顶泰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7-06-14
摘要:顶泰律师事务所 成都顶泰律所法律顾问咨询电话18080821639??或028-61644044|网址:http://www.dggfl.Net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应该在法院庭审阶段出庭答辩,阐述自身观点。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会
顶泰律师事务所 成都顶泰律所法律顾问咨询电话18080821639??或028-61644044|网址:http://www.dggfl.Net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应该在法院庭审阶段出庭答辩,阐述自身观点。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会有一方当事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也就是缺席判决。那么缺席判决的情形包括哪些?一、缺席判决的后果是怎样?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哪些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三、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是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综上所述,法院开庭审理时,有一方当事人缺席,法院可以对缺席判决的情形进行判断。如果符合相关规定,法院是可以在一方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做出裁决的。缺席审判的法律效力对席判决一样,缺席的当事人都要接受。法律顾问就找顶泰律师事务所!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访问网站:http://www.dggfl.net/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3&id=269顶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咨询电话:18080821639;028-61644044微信:cddgg028 qq:21305026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