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2日志
来源:法律咨询与服务 作者:法律咨询与服务 发布时间:2017-06-12
摘要:工作日志 今天上午执手续到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阅卷。本来李召案已经移送法院,但出发前我打法官电话约见时,被告知案卷被检察院借走。我在检察院二楼档案办表明来意后,对方告知我案卷已经移送法院。我把情况说明后,对方打电话向公诉科核实,后查明确实是被
工作日志 今天上午执手续到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阅卷。本来李召案已经移送法院,但出发前我打法官电话约见时,被告知案卷被检察院借走。我在检察院二楼档案办表明来意后,对方告知我案卷已经移送法院。我把情况说明后,对方打电话向公诉科核实,后查明确实是被公诉科借回。然后他向我解释,等两天,他们就会将案卷还给法院。建议我等两天后去法院阅卷。我将情况告知王维、肖先敏等,他们非常愤怒,在检察院信访接待室强烈要求公诉科解释。公诉科夏科长下来与肖先敏等对话。夏科长解释,是因为办案人经验不足,案件定性有问题,拿回材料研究后即行送回。肖先敏等仍然对检察院将信将疑,在检察院夏科长一再表示过两天就还案卷后才离开。 随后我与他们赶到蔡甸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他们早上就全体到了这个地方,等待刑侦大队的回复。大约在下午5点左右他们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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