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什么不大力制裁老赖? ——只列为老赖名单就万事大吉了吗?
来源:民意网 作者:民意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05
摘要:法律论点 老赖 法院为什么不大力制裁老赖?——只列为老赖名单就万事大吉了吗?[点击查看原图]最近,笔者看到了一篇题目是《全国20个县级以上政府上“老赖”名单 有你家乡吗?》的文章,全国失信人的名单中有470个乡镇以上的政府部门,其中20个县级及市级政府
法律论点 老赖 法院为什么不大力制裁老赖?——只列为老赖名单就万事大吉了吗?[点击查看原图]最近,笔者看到了一篇题目是《全国20个县级以上政府上“老赖”名单 有你家乡吗?》的文章,全国失信人的名单中有470个乡镇以上的政府部门,其中20个县级及市级政府22次登上失信名单。笔者认为,公布这些失信人名单,限制他们和他们的负责人乘坐飞机、高铁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仅仅做到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所谓的老赖,就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也就是说,对于这些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拒不偿还才成为老赖。对于老赖,仅仅限制他们和他们的负责人乘坐飞机、高铁是不够的。他们可以开车前往,他们可以借用别人的身份证,他们有更多的手段来对付这一限制。[点击查看原图]其实,很多法院把被执行人网上一挂,就完事大吉了,就再也不给当事人执行了,导致老赖越来越多。而且,很多老赖根本就不怕上失信人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0条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指定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一十四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点击查看原图]根据如上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不是往网上一挂了之,而是认真去执行。各级人民政府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根本不是没有能力,而是拒不执行。可是,多年来,国内这470个乡镇以上政府,又有几个政府的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了呢?笔者没有发现一个政府负责人被追究。笔者当年的四块价值几万元的广告牌匾被当地市政环卫管理局故意损毁,并卖掉抵顶饭费了,执行此案先后换了两个法院,也没有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的国家机关,不依法执行的国家机关,是完全可以不受法律制约的,是完全可以不受法律制裁的。如果不能依法制裁有权有势的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能是一句空话。2017年4月4日星期二于北国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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