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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责任的完善 主办律师杜兆勇就惠州12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无罪案发表意见

来源:辩法析理 作者:辩法析理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01
摘要:《南方都市报》2017年3月28日(南都讯 记者陈海燕)《四度开庭审理终无罪 这12名惠阳人领到国家赔偿》,甫经见报,社会反响热烈,文章链接http://gd.news.163.com/huizhou/17/0328/08/CGJP6NVC04178D83.html。 王伟胜、谭称寿等人终于拿到国家赔偿金,广东又
《南方都市报》2017年3月28日(南都讯 记者陈海燕)《四度开庭审理终无罪 这12名惠阳人领到国家赔偿》,甫经见报,社会反响热烈,文章链接http://gd.news.163.com/huizhou/17/0328/08/CGJP6NVC04178D83.html。 王伟胜、谭称寿等人终于拿到国家赔偿金,广东又一单无罪案件尘埃落地了吗?作为主办律师,我认为至少还有以下问题需要解决。 一、国家赔偿不仅仅是指物质方面赔偿到位,精神方面更要给个说法,该道歉的一定要公开道歉。国家赔偿是物质赔偿与精神抚慰的结合、统一。 此案无罪判决早已经做出,但至今未见惠阳区公检法声明对此案负责,更未见任何人对此表示歉意。这和聂树斌案的三名法官代表河北高院向被害人公开表示歉意并见于媒体有明显的差距,河北高院三名法官的做法其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都是积极的,是值得肯定的。惠阳有关方面应该学习并付诸于行动,早日公开致歉,取信于民。二、应该总结此案的经验教训,错案应该追究责任。2007年7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2013年8月11日中央政法委发布中政委[2013]27号文《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9月21日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错案追究的各种情形。公安部于2016年3月1日开始施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事实上,有错必纠贯穿我国整个司法实践活动,错案终身追责如今已经成为司法共识、社会共识、全民共识。本案应该启动追责程序,只有这样才能治病救人。三、目前,国家赔偿的范围、标准仍与法治国家有相当大的差距,现在的国力应该能够做到提高赔偿的标准,扩大赔偿的范围。法治国家损害赔偿包括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以赔偿可得利益为原则,与此相比,我国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法治国家错案的范围,也远远大于我国错案的范围。就本案来讲,谭称寿所建的厂房属于合法私有财产,无辜被非法强拆,这无疑应该属于直接损失,理应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王伟胜的确因为无辜被羁押,导致合同违约履行不能,因此造成的损失也应属于直接损失,理应得到国家赔偿。判决已经完全彻底宣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名不成立,那么王伟胜的用地当然属于合法,应受法律保护,现在自然应该恢复其土地使用权。作为惠州12人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的主要辩护律师,我认为国家赔偿法存在以上主要问题,还需要广大法律人戮力同心。 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杜兆勇律师 2017年3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1号楼三层5125 邮编:100044 手机 :13718204742 。电邮:[email protected]
责任编辑:辩法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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