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来源:商法通的博客 作者:商法通的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23
摘要:公司法律顾问 法律咨询服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另一方面如果产生了劳动纠纷,劳动合同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所以劳动合同应该在什么时候签订?不按时签订会有什么后果?企业应该如何防范?这些都是需要企业
公司法律顾问 法律咨询服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另一方面如果产生了劳动纠纷,劳动合同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所以劳动合同应该在什么时候签订?不按时签订会有什么后果?企业应该如何防范?这些都是需要企业知道的,下面就由商法通公司法律顾问给你答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从第二个月起,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实际用工期限满一年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在员工退休(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只会出现解除的问题,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金甚至赔偿金。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签,企业最多需支付补偿金。法律咨询服务律师提醒: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入职当日就签订劳动合同的良好制度,即使入职当日未签订劳动合同,最迟也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内部人事管理制度,避免因管理方式不当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双倍工资) 如果劳动者不配合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议单位采用EMS快递方式向其送达一份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在此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仍然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文章来源:http://www.blb.com.cn/knowledge/20170323157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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