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违法认定违建不予补偿,拆迁律师介入成功维权
来源:征地拆迁李三勇律师团队15810987 作者:征地拆迁李三勇律师团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22
摘要: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 土地维权 【案情简介】李女士是下岗职工,虽遭遇巨变,但她不等不靠,2002年8月,通过与四川省***某村部分农户签署《农田转让合同书》方式获得了约31亩土地的使用权,用于种植桃树。为了桃园的经营与管理,她借款投入20余万元,在其悉心照
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 土地维权 【案情简介】李女士是下岗职工,虽遭遇巨变,但她不等不靠,2002年8月,通过与四川省***某村部分农户签署《农田转让合同书》方式获得了约31亩土地的使用权,用于种植桃树。为了桃园的经营与管理,她借款投入20余万元,在其悉心照料下,桃树健康成长。正当桃园蒸蒸日上,步入收获时期,***市某现代产业园2012年拉开了建设大幕,作为***市居民,她由衷高兴,对桃园因建设园区需要被征用也坚决支持,相信政府一定能合法合理的补偿。但万万没想到,园区管委会,刻意压低征地补偿价格,威吓、逼迫她签订明显不合理的征地补偿协议。在遇到她的坚决反对后,2013年5月,***市城管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形式作出限期拆除催告,声称修建的桃园看护房是违章建筑,限期搬离,否则将面临强拆。拿到通知书,她知道,拆除违章建筑,这只是政府的借口,她们真正目的是强拆桃园。情急之下,她慕名找到全国知名征地拆迁专业律师李三勇律师,听了介绍并根据提供的资料,李律师李上启动维权程序,不出所料,城管的所谓拆除违章停了下来。 【办案策略】拆迁维权第一步城管的通知要求3日内办理,否则强拆。为了威吓她,城管几乎每天派人上门催促,给她很大压力。时间紧迫,摆在李律师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对自己的看护房是否是违章进行法律维权,二是直接对城管的通知提起行政复议。根据以往的经验,李律师果断选择了行政复议。果然,相关部门收到复议申请后不久就打来电话,询问具体情况。她在律师指导下,将有关部门刻意压低补偿价威胁强拆的事实如实反映。复议结果虽然没出,但强拆的步伐停了下来。这就为以后的维权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拆迁维权第二步城管出击被阻后,管委会没给李律师喘息的机会。就在李律师准备釜底抽薪对园区建设征地进行司法审查时,管委会一纸《告知函》放在她面前,换汤不换药,同样要求她限期搬出桃园看护房,否则将面临强拆。还派出在管委会工作的她的侄子,轮番上阵做工作。面对强大的压力,李律师知道仅从地方政府层级,火力明显不够。如何跳出地方政府的包围圈呢?经过仔细研究,律师发现,管委会是省政府授权管理,当机立断,李律师向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二次复议同样令人欣喜,省政府法制办很快打来电话,明确指出管委会《告知函》违法之处。从发出拆除违章通知到现在已经过去3个月,她成功保住了看护房,初战告捷的胜利,让她看到最终拿到满意的补偿的曙光。 【律师说法】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建设一般都需要申请规划许可,但现实中,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很多地方政府很多时候并未按要求给广大老百姓颁发相应证书。所以,违章建筑经常是地方政府借以打压老百姓进行拆迁维权的借口。面对如此情形,应如何应对呢?李律师认为:1、一般在征收公告或征地公告颁布后新建的建筑,一般会被认定成违章建筑;2、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后,新建的建筑若没有规划许可,一般也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3、除此外,一般历史形成,且一直居住生活的,不应被认定为违章。应对措施上,根据李律师的经验,一般不宜就建筑是否违章纠缠,维权应首先针对城管部门的拆违具体行政行为展开,根据实际条件巧妙运用行政复议手段,往往会如此可取的事半功倍的效果。 李三勇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朝阳律协行政法委员会委员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指导老师山西卫视《顶级咨询》嘉宾律师央视CCTV-12《我是大律师》嘉宾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行政诉讼部执行主任盈科律师事务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业绩概述:李三勇律师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诉讼及非诉业务,足迹遍布大江南北,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广泛的社会资源。先后担任数十家各地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和多位社会名流的私人律师,以高质量的服务获得客户和相关部门的广泛好评。办理的部分案件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并和多家媒体、网站保持着长期合作。李律师理论扎实,经验丰富,口才雄辩,善于谋划,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善于创造性地融通法律各学科理论,结合实务经验,巧妙处理法律事务,并能够从客户的行业特点、案件细节及客观实际出发,以风险防范为主,使客户利益最大化。 李三勇律师团队专业领域: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非诉(征地拆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决定、行政听证、行政公开、国家赔偿、政府采购、政府法律顾问)。二、房地产、建筑法律事务。 联系电话:13810111864;010-59626838Email:[email protected]执行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地址:东四环中路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亚洲十强律所-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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