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弗莱舍是位擅长描述特殊犯罪问题的导演,本片是他最有名的代表作之一。法律电影缺少大场景的渲染,也少见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更没有恢弘震撼的战争场景和动作打斗。但法律电影的优点是低成本、小场景的语言叙述,细腻而深刻地表达出人类对各种案件的司法态度,表达出人类对公平、正义和效率的理性选择,并逐步精致地展现出这些态度和选择后面的伦理原因和哲学逻辑。看似枯燥无味的思考恰恰是最好也是最有意义的人类思想的精华。 《朱门孽种》就是一个围绕“心”的概念进行剖解的法律电影。如果说一部形而上学史,是“在”的遗忘史,那么每一部法律电影作品,都是“心”的不同侧面的解剖探索课,一段不长的法律电影史,何偿不是一部“心”的研究史、“心”的展示史、“心”的呼唤史。本片其实也是三种“心”的研究:犯罪的怪异之“心”、大众的正义之“心”、智者的仁爱之“心”。影片通过对一种无正常理由的犯罪心理的展现和社会对这种犯罪的心态,来研究人类在文明走向上的选择和放弃,因为我们不是为过去和现在而活:我们为将来而活。所以乔纳森才“为将来而恳求”。这是一种生活的高度,也是一种法律的高度,更是一种思想的高度。 人心有欲望,是膨胀扩张型的;法律有理性,是保守谦抑状的。如何在二者的合理平衡中取得最大的功利,如何在面对杀戮事实之时树立应有的法律现实之“心”,其实是一场善与恶的争斗和交锋。本片的犯罪原因是特殊的,并不是因为“朱门”的富贵条件,而是因为真正的片名COMPULSION,强迫性冲动。通俗一点地说,这是一种强迫性的犯罪,一种天生的犯罪。电影对此类行为的态度依然是:不主张死刑。它的理论基础没有采用通常的“反对以暴制暴、以恶制恶的报复示警功能”,而是侧重“以生命的目的、以未来的文明”的纯善的理论为基础。这是本片呼唤的一个特点。 这部电影制作至今已近60年,我们很难相像普通民众对它的理解态度,哪怕今天它的法律态度也依然没有得到死刑支持者的认可。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它是一部好的法律电影,这应该是抛弃死刑存废观念之争的所有观众不争之事实。 这场争斗用影视的方式已近百年。 《旧约全书》的《创世纪》里有句话:“人有善恶的认识,便与神相似。”我们不是神,我们有时地将“正义的报复”自以为是地认为是善的。我们在追求我们以为的公平、公正和正义,在这种追求中,我们在一点点地修正我们的手段和方式,犹如哥白尼修正托勒密,爱因斯坦修正牛顿。死刑终究是一种杀人、一种消灭生命的方式,无论它的理由和借口多么的正确伟大,终究是一种恶的杀戮。回顾历史,任何以将叛徒和汉奸以及所有犯罪枪杀而结束的电影都成不了人类共识的经典。因为,地球,不是、也不应该成为人类相互杀戮的屠宰场。 这场争斗的结果,只有在法律的回应中才能体现出来。而法律的目的是实现正义,正义不是“以恶还恶、以暴制暴”。只有不杀人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否则,梁濑溟一生思考父亲的问题,我们会永远疑问下去:这个世界会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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