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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岂能行“浑水摸鱼”之贼举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时事评论 拆迁工作岂能行“浑水摸鱼”之贼举逸茉 中国的拆迁工作可谓是“众生百态”,从拒拆产生“钉子户”到强拆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从普通民众到公职人员,从群众的私宅到公家的办公场所,都演绎过经典的拆迁与被拆迁的闹剧,时常占据各大媒体头版头条、
时事评论 拆迁工作岂能行“浑水摸鱼”之贼举逸茉 中国的拆迁工作可谓是“众生百态”,从拒拆产生“钉子户”到强拆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从普通民众到公职人员,从群众的私宅到公家的办公场所,都演绎过经典的拆迁与被拆迁的闹剧,时常占据各大媒体头版头条、华语一片。但借特大泥石流灾害发生,神不知鬼不觉地拆掉别人房子的拆迁行为,笔者还是头一次听说。7月23日,河北省邢台市公职人员周兴(化名)的一条朋友圈消息迅速红遍各个论坛,怒斥开发区拆迁办的人员趁灾难之际把自家老房子拆了,而且自己尚未办理任何关于拆迁的手续。(中华论坛7月29日)众所周知,今年7月19日至21日,邢台市连续的强降雨造成21个县市区出现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重大影响,受灾人口达103.4万人。7月23日前后,抗洪抢险、安置受灾群众、处置善后事宜、帮助群众恢复生产应该是整个邢台市受灾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切工作都应该服从和服务于抗洪抢险工作。但是,在这人命关天的时刻,开发区拆迁办的同志既没有参加抗洪抢险工作,但是也没有闲着,悄悄地把“拆迁任务”完成了,趁灾难、趁大家抗洪抢险无暇顾及之时,把被拆迁人的房子拆了。笔者揣测,在大灾面前且拆迁手续不齐的情况下,行拆迁之举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把房子趁洪水之际拆了,把人为行径变为天灾所为,在减少拆迁赔偿的同时降低拆迁难度。第二,拆迁工作重于泰山,需要挂图作战,灾难面前依然不改“奋斗”目标。第三,拆迁办的同志没有其他的事情可做,只能抓拆迁工作。但,不管是那种原因,在大灾面前这种只顾小利的行径,“该有多无耻?多重利?多漠视民生?”简直就跟浑水摸鱼的作贼行为同出一辙,既不光明正大,也不符时局,既不依规履行职责,也不受百姓待见。该行为反映出拆迁办的负责人要么漠视民生、要么失察失责、要么大局意识差、要么因私利参与利益格局……拆迁工作是一项事关群众最大的民生,涉及的不是房子就是土地,不是土地就是耕地,哪一项不是关系群众生存的事情,群众看重理所当然。但是,拆迁办的同志作为执行地方拆迁行为的代言人,必须要站在群众的立场,顾民声、思民利、行善举,这样才能让民之所望成为一级政府施政之所向,让民之所应成为一级政府发展所获。该事件,虽然仅仅是一个公职人员抱怨言辞,但也赤裸裸地反映出当地党委、政府在抓拆迁工作中的种种问题和弊行。笔者认为,拆迁工作必须摈弃人治、推行全面法治才是康庄大道。2010年1月29日,为有效解决暴力拆迁、极端对抗、因拆暴富等“拆迁”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施行,取代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向拆迁工作法治化的道路上迈出了跨时代的一步。要抓好拆迁工作,必须科学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严格按照征收程序,将房屋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征求意见,取得各方同意方可实施,绝不能行“浑水摸鱼”的贼行。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
责任编辑:张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