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M只能在天堂里接收正义吗?
来源: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能高瞻远瞩 作者: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别来无恙 “权力正义” 只能在天堂里接收正义吗?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f=wctid=205380boardid=1id=11826652权力正义 今天我们社会竟然还是“权大于法”,兰州交大32岁的女教师被单位开除就是典型案例。更重要的是当法院判决开除无效,单位竟然
别来无恙 “权力正义” 只能在天堂里接收正义吗?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f=w&ctid=205380&boardid=1&id=11826652权力正义 今天我们社会竟然还是“权大于法”,兰州交大32岁的女教师被单位开除就是典型案例。更重要的是当法院判决开除无效,单位竟然还敢迟迟不执行;后来只是在全社会的舆论谴责下,所以才还这女教师的正义;然而人家却已经带着遗憾去了天堂。 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 我们看到原来是兰州交大32岁的女教师在查出癌症后因为在北京治疗没有及时交上假条,结果被工作单位以“连续旷工”为由开除。尽管后来榆中县人民法院和兰州中级人民法院都判决校方开除决定无效,但学校回应“不知是癌,没有补假”等理由迟迟没有履行判决;最后是女教师刘伶利因为癌症并发心脏病离开人世,而临死前委托律师为其维权。当这事被网络披露后引发全社会的愤慨,所以兰州交通大学才公开称“学校已派工作组调查刘伶利老师事件”。也就是在女教师刘伶利离世第八天,她的父母终于在这一天等到了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承认开除刘伶利的行为违法;补发了她7.2万元的工资和丧葬费。 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我们同样看到一份名为《关于开除刘伶利等同志的决定》寄到了家里,因为决定上写着“刘伶利自2014年12月1日起旷工至今。经2015年1月19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该同志连续旷工已违反兰博人字【2009】6号文件规定,违反了劳动协议的相关约定。为规范我院用工,决定开除刘伶利同志,解除与该同志的劳动关系”。被学院开除最直接的影响一是没有工资收入,二是失去了医疗报销的待遇。这对于主要依靠女儿为主要经济支柱的一个普通三口之家无异于雪上加霜。正因为如此,2015年3月29日刘伶利向甘肃省榆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然而这应为老百姓维权的政府机关却以“证据不足不予受理”。于是刘伶利她又把学校起诉到榆中县人民法院,结果是榆中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作出《关于开除刘伶利等同志的决定》无效;双方恢复劳动关系。自然是学校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兰州中院,二审仍然认定劳动关系解除无效。 我们这位原来省劳动厅的退休干部认为刘伶利的正义回归并不是我们社会步入法制轨道,而是因为刘伶利是癌症患者;这不是法律对正义的尊重,而是我们社会舆论人文关怀;自然引发全社会对于刘伶利的尊重。所以才能在她离世后的第八天等来了正义,可惜的是她也只能在天堂里接收了;因为她离世前实际是带着一股怨气走的。 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是啊!如果刘伶利不是癌症患者,她能不能有正义还真的不知道;因为在我们改革开放后,我们社会到处是“有权就任性”;因为即使是个人随心所欲作出的“权力”决定,人家代表的是“组织”;所以“组织”与“个人”在这里就是明显的不对等了。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力正义权正因为如此,我们社会到处是权力的随心所欲;这也是我们社会违法乱纪不断增加的原因。试想如果刘伶利原来单位负责人懂法,就不会弄出这遭到全社会谴责的非人道的违法行为呀。而这迟来的正义虽然可以安定同情者的心,但甘肃省榆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知道它们会反思什么;在一个权力任性的社会,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却都是以组织的名义作出的;这就是我们社会以权打击报复容易,而用法律回归正义却相当难的原因。正如湖北省原来劳动厅的这位朋友所说,如果刘伶利不是癌症患者她能有今天的正义吗?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f=w&ctid=205380&boardid=1&id=1182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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