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赵贵坤(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8月24日电(见习记者 安伟光)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原副书记、县长赵贵坤(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贵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12月25日,最高检官网发布消息,赵贵坤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通报,赵贵坤在担任金秀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情节严重;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问题涉嫌犯罪。 模范县长“一言堂” 记者了解到,金秀县为国家级贫困县,赵贵坤从2005年至2015年接受组织调查已经担任县长一职近10年。一直以来,赵贵坤均以模范县长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2013年,金秀县先后遭受台风“尤特”和“潭美”双重影响,连续10余天的大规模降雨致使该县10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县长赵贵坤率领金秀县四家班子领导亲临受灾一线,靠前指挥抢险救援,活跃在防洪抗灾第一线。当年,赵贵坤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候选人。 赵贵坤在任金秀县县长时,一直大力发展旅游业与民族化改造工程。2010年,赵贵坤曾代表金秀县政府签署项总投资达5亿元的旅游招商项目。直至2012年,金秀县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6913万元,同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医疗卫生保障惠民工程、社会保障惠民工程、强农惠民补贴工程等10项惠民工程建设。记者注意到,中纪委通报中称,赵贵坤曾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同时,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赵贵坤简历: 赵贵坤,男,瑶族,1964年11月出生,广西金秀人,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区党校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 1987.07-1990.01 金秀县农牧局农业技术推广站技术员、局统计员 1990.01-1995.07 金秀县农牧局秘书、工会主席,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其间:1993.08-1995.07广西团校脱产大专班公关与文秘专业学习) 1995.07-1996.06 金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秘股股长 1996.06-1996.12 金秀县桐木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1996.12-1997.09 金秀县桐木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其间:1997.05-1997.07柳州地委党校第八期中青班学习) 1997.09-1997.11 金秀县忠良乡党委副书记 (1997.08-1999.12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7.11-1999.02 金秀县忠良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 (其间:1998.04-1998.06挂任玉林市容县灵山镇党委副书记) 1999.02-2001.02 金秀县忠良乡党委书记 (其间:2000.05-2000.07 柳州地委党校第十二期中青班学习) 2001.02-2002.02 金秀县农业局局长 2002.02-2002.09 金秀县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2.09-2003.12 金秀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兼县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其间:2003.09-2003.11来宾市委党校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3.12-2004.04 金秀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4.04-2004.07 金秀县委副书记、县委办公室主任(兼) (其间:2004.05-2004.07广西区党校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07-2006.06 金秀县委副书记(2004.09-2006.12广西区党校在职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06.06-2006.10 金秀县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 2006.10 金秀县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县长。 2015.04 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简历来源:中国经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