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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哪些情况下应当变更抚养权归属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13917227080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13917227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离婚后哪些情况下应当变更抚养权归属 离婚后,原夫妻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父母双方各自增加抚育费的,应当重新起诉。 原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 (1)因身患严重疾病或者因自身伤残
离婚后哪些情况下应当变更抚养权归属 离婚后,原夫妻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父母双方各自增加抚育费的,应当重新起诉。 原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   (1)因身患严重疾病或者因自身伤残已无力继续抚养其子女的;   (2)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责任编辑:上海离婚律师13917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