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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中院的枉法裁判案在“牵羊式”排队?

来源:天边的彩虹 作者:天边的彩虹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舆论监督 永州中院的枉法裁判案在“牵羊式”排队? 湖南永州中院的枉法裁判真不少,近几年来被指涉嫌司法腐败和判决不公、枉法裁判的案子一个接一个,有点“牵羊式”排队的味道,由此导致该院的形象“一地鸡毛”,某受害人称永州中院是枉法裁判的“专业户”
舆论监督 永州中院的枉法裁判案在“牵羊式”排队?  湖南永州中院的枉法裁判真不少,近几年来被指涉嫌司法腐败和判决不公、枉法裁判的案子一个接一个,有点“牵羊式”排队的味道,由此导致该院的形象“一地鸡毛”,某受害人称永州中院是枉法裁判的“专业户”!  网民们应该不会忘记几年前发生在永州的“唐慧案”。该案一波三折,轰动全国。永州中院在“唐慧案”中,因其多次作出偏离法治轨道的判决而受到公众舆论的批评:唐慧因其女儿被诱骗卖淫,她多方控告和上访。永州中院先是为了迎合唐慧意愿让她息访,判了多人死刑,舆论批评永州中院以牺牲公正换取“维稳”,后来唐慧将让她蒙冤劳教委告到永州中院,却被永州中院驳回,所幸湖南省高院纠正了永州中院的错误判决,才让唐慧获得了赔偿、寻回了公道。随着时间的推移,“唐慧案”的舆论之声渐渐冷却,怎料最近又曝出一起比“唐慧案”更为荒唐的司法案件:该市道县法院和永州中院两审判定,一个名为“黄相斌”的国家工作人员,因为没有返还一名叫杨军玉的人到公安局非法“捞人”的51万元费用,被以侵占罪判刑2年,并被判定返还51万元!  据著名时政评论家陈杰人透露:这是迄今为止可公开查证到的资料中,中国首例通过司法判决形式,确认用巨额款项到公安局为刑事案件“捞人”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资深法律人士认为,“无论从政治角度还是法治角度而言,湖南法院此举不仅自打耳光,且其荒诞性和恶劣性远超唐慧案。”  杨军玉筹资百万巨款到公安机关“捞人”,这种行为用脚趾头“思考”都知道是违法的,是应该受到处罚的行为。然而,永州中院院长罗重海却有自己的“高见”,他在回答陈杰人关于花百万巨资“捞人”是否违法的问题时说:“100万元找关系放人,也不一定就是非法的行为,所以判定要保护这笔钱是有理由的。”这个院长说出连法盲也不会说出的话,我也算是服了他!稍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杨军玉拿百万巨款“捞人”,钱没出手只能算是其不轨之图;钱出了手,则意味着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或领导收了钱,这无疑是一种司法腐败行为。为筑牢防止司法腐败的隔离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充分吸收司法实践经验,明确要求“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强调“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这一规定,对司法人员的对外交往行为划出了底线,不仅有利于树立司法人员的公正形象,避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怀疑,也为司法人员建立起一道有效屏障。杨军玉花100万元捞人,显然是非常典型的非法干预司法行为,永州中院居然还保护这种行为,这不是公然对抗中央政策和中央精神吗?这不是公然挑战和损害法律的尊严吗?  永州中院用司法判决袒护严重损害永州广丰农化有限公司利益的犯罪嫌疑人王春华——零陵区法院判了王春华21年(执行14年),永州中院竟然改判成2年。据王春华的朋友透露,王春华为了获得永州中院的轻判花费了近千万元用于“打点”法官,成为一个典型的司法腐败和枉法判决案例;  永州中院在唐新军等4人的上诉案中,主审法官所做的(2013)永中法民二终字第252号(以下简称252号判决书)判决,这又是一起别说经不起专业人士的分析,甚至经不起”法外汉“的分析的枉法判决——唐新军等4人成了该判决中的冤大头! 东安县农民丁松生按正常渠道依法上访维权,被东安县公安局治安拘留10天,他不服诉至零陵区法院,被该院维持东安公安局的错误处罚决定;丁松生上诉至永州中院,永州中院目前尚未开庭,但丁松生很担心永州中院也会不顾事实枉法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从唐慧案到百万巨资“捞人”案;从王春华的职务侵占案,到唐新军等4人的上诉案,都深刻地折射出永州中院的审判水平和司法良知!一个又一个的不公判决和枉法裁判,是期盼感受到司法公正的诉讼人之痛;是民生民意民情之痛,也是中国法治和永州法治之痛!  永州中院的“衙门”内冤假错案迭出,追根寻源,是否与周永康有关?周永康掌管政法系统10年,强推高压维稳邪道,导致司法系统公器私用、“法”钱交易、司法腐败成风。也正是在那个时代,永州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枪击法官事件。这一事件的发生,无可置疑地源于永州法院系统的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但据永州法院系统内部人士透露,就这么一个惊天大案,当地法院并没有好好查找原因,更没有深刻吸取教训,所以多年来“院风”不变、积弊依然、错案难纠、新冤屡现,当地二级法院的一些法官既不钻研业务,也无司法良知,“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是利用手中的审判权谋私!如果说人民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永州中院则是永州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尽管有的冤假错案会被上级法院纠正,但毕竟几率低得可怜!这样的法院不整顿,老百姓情何以堪?公平公正何处觅?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email protected]
责任编辑:天边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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