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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经常沉睡,往往靠文件站岗

来源:张春生 作者:张春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转载研究 郭天岩 笑谈不算事司改小思考之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作为法律人仔细读了该文件后,发现除了第二十一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转载研究 郭天岩 笑谈不算事司改小思考之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作为法律人仔细读了该文件后,发现除了第二十一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除了这速裁程序是新的概念之外,好像找不到哪个地方刑法和刑诉法没有规定的。无罪推定、非法证据排除、不起诉、法律援助等。反正我是仔细找了,以上的内容都在以前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上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众多的规定,是立了法的,是有法可依的,可为啥又要各部门联合发文呢?我想其中的一个原因可能是法律的内容太多,即使颁布实施了,也没有人去系统地学习,太难学了,就只能让它一直让它沉睡着。即使学习了,也可能难以理解法律的精确含义,不如发个文件,督促下大家,努力去学习。这种文件也可以说是一个法律的缩写本,让大家了解个大概,以推动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也未尝不可。这发到不专业的人那儿,确实能起到宣传的作用,可要是发到专门办案的人手中,其效果就不好评说了,难道让司法部门的人就按这文件来办案,那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可这五部门的发文,明明是针对五部门的办案人员啊,真是让人费解。法律需要公布,需要宣传,这没有错。可这是哪个部门的职责呢?已经写入法律的内容,为何要又要让五部门来集体发文,发文总要有部门起草吧,总要有人去会审吧,总要领导签发吧,然后公布,总要纸张来印刷吧。将已有的法律用文件的形式来再强调下,是看到法律睡觉去了吗?虽然五部门发文发得热闹,有集体效应。可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热倒是热闹了,最怕的就是赔本赚吆喝,在法律睡觉的时候,文件藏点私心,偷偷扩张下自己的权力,又有谁知道?法律一旦沉睡,就成为了文字,没有执行力的法律会让人感觉到文字的冬眠。法律沉睡之后,只好由文件来站岗,来维持现有的秩序。如果从权力的角度来说,文件是行政效能的一种表现形式,而法律是立法权的表现形式,已有法律规定的东西,还有必要由文件来说三道四吗?只有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而暂时又不宜由法律来规定的情况下,先让文件暂代下规则,才有必要。为了唤醒沉睡的法律,先要把法律睡觉的床搬开,不要让法律偷懒,要让法律时刻醒着,让法律如守夜的狗,一旦发现有违法的人或事,先吠之,然后再制止,再不听,就攻击之,让其受到应有惩罚。而执法者手中拿好的法律,也不要觉得无所适应,时刻等着文件来帮你站岗。说到底,让文件来站岗还是一种违背司法规律的行为。
责任编辑:张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