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正义网钦州1月22日电(通讯员 梁丽思)为获有关人员的关照,南宁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柯某武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 自2007年起,南宁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广西浦北县妇幼保健院存在医疗器械、检验试剂、医疗耗材等方面的业务往来。2010年至2015年期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柯某武为得到时任浦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覃某以及副院长钟某渺(均另案处理)在采购量、货款及时支付方面的关照,遂以个人名义给予覃某、钟某渺好处费合计88.48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柯某武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行贿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好,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