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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地质环境研究院驻台州办事处主任谢学军等三人受贿案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浙江 浙江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地质环境研究院驻台州办事处主任谢学军等三人受贿案二审维持原判end-->作者:begin-->朱和end-->发布日期:2017-01-25新闻来源:begin-->三门县人民检察院end-->浏览次数: 46字号:[ 大 中 小 ]??begin-->浙江检察网三门讯 近日
浙江 浙江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地质环境研究院驻台州办事处主任谢学军等三人受贿案二审维持原判end-->作者:begin-->朱和end-->发布日期:2017-01-25新闻来源:begin-->三门县人民检察院end-->浏览次数: 46字号:[ 大 中 小 ]??begin-->浙江检察网三门讯 近日,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对浙江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地质环境研究院驻台州办事处原主任谢学军等三人涉嫌受贿610万元一案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谢学军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处衣成利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张海龙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衣成利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1月23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经依法查明,2013年3月至2014年11月期间,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驻台州办事处主任谢学军指使技术员衣成利、张海龙通过扩大采空区范围等方法先后多次在采石场剩余资源储量测评中弄虚作假,并收取相应好处费,受贿总金额共计610万元,创下台州环保领域有史以来受贿金额之最。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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