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海口市粮食局原局长陈信收受私企老板贿款114万元、8000元美金犯受贿罪判刑8年6个月、玩忽职守罪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海南 正义网海口3月5日电(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吴淑骁)海口市粮食局原局长陈信收受下属及私企老板等贿赂款共计114万元、8000元美金。未尽职责导致海口“粮仓”粮食亏库、质量低下,造成国家公共财产巨大损失。此案由海口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向法院提起公诉。2月28
海南 正义网海口3月5日电(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吴淑骁)海口市粮食局原局长陈信收受下属及私企老板等贿赂款共计114万元、8000元美金。未尽职责导致海口“粮仓”粮食亏库、质量低下,造成国家公共财产巨大损失。此案由海口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向法院提起公诉。2月28日, 海口市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 以被吿人陈信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以权谋利 金钱面前败下阵   陈信是海南乐东人,18岁参加工作,在海口粮食局历任副科长、副局长等职务,2007年7月,陈信被任命为海口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从那时起,年过五旬的陈信逐渐感觉到自己手里的权力含金量极高,开始以权谋利。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2年期间,为了获得时任海口市粮食局局长陈信的支持和帮助,海口东银公司法定代表人蒙某每逢春节、中秋等节日,均送给陈信3万元、5万元不等的好处费,4年共计37万元。2011年,海口市粮食局在粮食系统进行轮岗换届,蒙某为了保住海口第二粮油储备公司董事长柯某的职位,便于双方继续进行违规代储业务,蒙某送给陈信10万元。   2010年至2013年期间,海口市军粮供应管理站董事长吴某为了感谢陈信在工作中的支持和帮助,每年春节均以给陈信女儿红包的名义送给陈信2000美元,4年共计8000美元。   2009年,陈信由于急需用钱,便以借钱名义向二储公司的工会主席冯某索要10万元,但一直没有归还。2012年,在陈信的帮助下,冯某的家庭企业与二储公司建立了粮食贸易关系。   此外,陈信还通过在储备粮轮换业务、工程项目承揽等业务上给予他人帮助,收受梁某、赵某、黄某等好处费共计67万元。   玩忽职守 致储备粮大量亏空   “有的钱我没收,有的我当天就退了”,庭审时陈信承认受贿,但称部分事实及数额有所出入,实际收的钱没那么多。   法院审理查明,陈信在担任海口市粮食局局长期间,明知下属企业违反规定将粮食的代储代轮业务交给无资质的私人企业经营,采取放任、默许态度,并对资金流转情况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致使国家公共财产遭受巨大损失。陈信不认真履行对海口第二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职责,放任该公司董事长柯某与蒙某违规从事储备粮轮换及贸易粮业务,致使该公司拖欠农发行3678.75万元贷款无法偿还,造成市级储备粮稻谷亏库1167.71吨,大米亏库3800吨,不宜存粮达1039.8吨,粮食质量不达标率为79%。   法院审理认为,陈信多次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4万元、美元8000元,已构成受贿罪。陈信对粮食局下属企业的粮食存储、轮换业务疏于监管,造成了储备粮大量亏库,拖欠银行巨额贷款无法归还的严重后果,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陈信表示服判不上诉。[责任编辑:刘帆]收受私企老板贿款 海口市粮食局原局长入囹圄
责任编辑:网上警示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