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正义网梧州3月9日电(通讯员 廖显生)潘某原是广西苍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因经受不住金钱诱惑,贪污公款104000元。近日,经广西苍梧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犯贪污罪的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0元。 2012年至2013年间,在开展苍梧县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项目过程中,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委托苍梧县水利局开展部分工作。后由潘某领取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支付的228500元经费。潘某领款后,伙同时任苍梧县水利局副局长覃某(已判决)合谋,没有将上述款项交苍梧县水利局入账,而是利用各自的职务之便,均分了上述款项中的75000元,各分得37500元。此外,潘某利用职务之便,单独侵吞上述款项228500元中的29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