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面临的法律风险3:把守信不当回事
来源:道义文章 作者:道义文章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法律顾问 企业家 陈群律师 失信 由于种种原因,有些企业家主动地或被动地把守信不当回事,失约、失信;欠薪、欠债;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决书,还自以为高明:我换手机号、我不接电话、我不应诉、我不理你、我把财产都隐藏起来,你债权人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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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企业家 陈群律师 失信 由于种种原因,有些企业家主动地或被动地把守信不当回事,失约、失信;欠薪、欠债;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决书,还自以为高明:我换手机号、我不接电话、我不应诉、我不理你、我把财产都隐藏起来,你债权人奈我何?你法院奈我何?这是因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似乎守信是“不灵活”、是“傻”,失信却可省去很多费用,失信代价低却可获得看得见的“收益”。然而,失信的代价正在明显提高,国家打击失信者、维护交易安全和商业信誉的决心很大,近几年失信者已屡屡遭遇被动,出行受阻,买房失败,就职失利,甚至被拘留、被判刑。如此高压态势下,您还敢失信么? 为了帮助企业家们正确认识并规避风险,我这里解释一个名词、介绍三个案例:一、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是指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履行义务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18条规定了对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适用条件与具体的惩戒措施。(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措施:一是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四是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社会公布及向相关信用惩戒主体通报。向所在单位通报。向征信机构通报。向其他相关单位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纳入失信名单有提示,启动,认定,生效,救济五个环节。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以补正其权利遭受的侵害;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必须亲自到人民法院提出纠正申请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不成立的,也需要作出决定予以驳回。当然,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前述纠正及驳回的决定,均应制作决定书并送达涂销失信信息申请人。二、三个典型案例:(一)失信被执行人被解除了劳动合同! 2016年1月,公司安排袁某出差却无法为其订购机票,经查询得知:袁某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被依法限制高消费行为。 公司遂于2016年1月15日以袁某在入职时未向公司说明本人为失信被执行人为由,解除了与袁某的劳动合同关系。 袁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400元、赔偿金6800元、加班工资12551元,共计22751元。仲裁委认定解除不当! 裁决该公司支付袁某经济补偿金3400元,但对袁某主张的加班工资以证据不足为由予以驳回。袁某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解除合法!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司解除袁某的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且袁某无证据证明其加班的事实,于2016年6月3日作出一审判决,依法驳回了原告袁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袁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袁某因其失信被执行人身份原因,导致公司无法为其安排工作,事实上已达到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因此解除其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袁某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于法无据,不予支持。遂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袁某的有关请求。该判决已生效。它警示人们:如果在法院有执行案又不去履行,随时有可能保不住工作。(二)失信被执行人被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房者未依约履行解押义务,买房者诉至法院,主张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卖方提起反诉,以买方系失信被执行人为由主张行使不安抗辩权,请求解除合同。 近日,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法院认为,郭某因拒不履行已生效的(2013)翔民初字第413号民事判决,法院于2014年6月25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此,可以认定郭某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在诉讼中,胡某已明确主张行使不安抗辩权,之后,郭某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仍未被屏蔽或撤销,其既未提供担保,亦未能证明自己具有履行能力,故胡某要求解除房产买卖合同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三)因失信而触犯刑律,欠薪的企业家被判刑十个月!2014年11月开始,厦门某公司拖欠35名员工工资29万余元。经营者刘某一方面承诺尽快筹款支付,一方面趁机将工厂搬空后逃跑。他自以为高明,却不料,其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所以,企业家一定要守信、有契约精神,才能财源广进、生意兴隆! 以下是本文作者的三个微信公众号,欢迎围观,欢迎关注,欢迎转发:1、陈群汽车律师2、法律顾问陈群律师3、婚姻家庭与财产传承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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