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短暂,人生的终结没有任何区别,从大人物到布衣平头,结果都是和自然彻底地融为一体。人生的意义在于过程,看你是怎么生活的。有什么样的生活,才有什么样的人生。因此,我们要珍惜这个过程,把握好生命机遇,以获得一个更加有意义的人生。要做到这点,你就必须在努力奋斗的同时,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防止自己掉入在不能自拔的可怕的陷阱之中。 人的一生并不一帆风顺,在前进的道路上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坎坷。有曲折并不可怕,一个有作为的人,其实就是从失败走向成功的。“什么叫失败?失败是达到较佳境地的第一步。”(菲力普斯)没有无数的失败,就没有巨大的成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失败和成功有的时候是成正比例的,即失败越惨重,今后获得的成功也就越巨大。尼采有一句很有哲理的话:“其实人跟树是一样的,越是向往高处的阳光,它的根就越要伸向黑暗的地底。”这句话的蕴含极为丰富而又深刻,细细体味,可以从中受到很多启迪。其中也可以这样理解,即辉煌灿烂的胜利,总是建立在黑暗的失败基础之上的。所以,当我们遇到挫折的时候,不可以气馁,更不可以自暴自弃,而要看到这是成功的开始,是胜利的曙光。 有人会认为,有的人一生并没有曲折磨难,度过了平平安安的岁月,也不失为幸福的人生。诚然,我们并不否认有这样的人存在,但是,这大概就是那些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人,这样的人因为浑浑噩噩,随遇而安,无所欲求,满足于物质上的享受,似乎幸福得很。因为没有奋斗,因为没有探索,所以就不会有失败,所以就不会有曲折。但是,同时他们也没有任何成功可言。我们要问的是,这样生活方式岂不是他的人生的最大磨难吗?人,是理性的灵长类动物,大自然赋予了每一个一副机灵的大脑,可以填充进去无数的信息,可以认知神秘的自然界和复杂的社会,以获得改造客观世界的成功,增进人类的福祉。如果将自己的求知探索能力削去了,满足于自己区区的小天地生活,这正是人生的最大灾难呢。“生活就是用斗争、探索、操劳的火燃烧自己。”(维尔哈伦)不然,你的人生就没有任何光彩。 人生的磨难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倒是那些将会毁了人的一生的泥淖般的陷阱。近日看了俄罗斯电影《这里的黎明静悄悄》(一部很感人的故事片),由于德军数量远远超过了原先掌握的情况,苏联红军女战士里莎回村请求增援的途中,不慎陷入在泥潭里,根本无法脱身,泥水渐渐地淹没她那美丽的脸庞,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泥潭极为可怕,表面上很平静,和其他地方也没有明显区别,根本就看不出其中深藏的危机。可是,一旦掉进去,也就无法脱身,泥水会逐渐淹没一个人的头部,生命就此终止。在当今的现实里,自然界中泥潭我们基本上不会碰到,但是,生活的中的泥潭,说老实话,却是无处不在的。你稍不注意检点自己,就会陷入在其中。 生活中的陷阱之所以可怕,一是后果极为惨重。一旦陷入其中,人的短暂一生也就给毁了。那些贪官污吏,尤其是已经进入到那样高位的官员,无论从社会地位、福利待遇、世俗眼光来看,都极为风光了,更可佳的是,他们的人生价值通过自己的努力,已经增值到很大的程度。但是,就是为了个人的享受,放松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继续改造,欲望不能自制,警惕性丧失,看不清人生的陷阱,结果就稀里糊涂掉了进去,一切努力,一切所得,都付诸东流,实在令人扼腕。二是陷入其中的人便万怯不复。每个人都不要太自信,以为即使是失足踩入陷阱,还可以自救,及时脱身。其实,人既有强大的一面,可以作出许多惊天动地的伟业来。人还很软弱的一面,面对很多欲望和需求,每每无法自我控制,任由弗洛伊德所言的“本我”驱使,作出连自己事后都痛恨不已的丑陋行径来。“一个罪恶为第二个罪恶开门”,一个人只要向“陷阱”迈出了第一步,也就由不得你了,你会鬼使神差地跨出第二步,直接就陷入在里面不能自拔。难道不是吗?如果掉入陷阱里的人可以自拔,肯定就不会有如此之多的贪官污吏了。一旦坠入陷阱,那就不存在悬崖勒马的可能,而只有一个后果——死亡。 也许这个道理可以解释这样一种怪现象,就是为何具有文化涵养的官员也会贪污受贿。贪腐官员都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说他们不懂得政治,不懂得职业道德,不懂得法律,这是他们走向堕落的重要原因,实在是很空的套话,难以使人信服。翻翻这些人的经历,看看他们的学历,听听他们的口若悬河的报告,说他们是无知的人,那是睁眼说瞎话。他们难道不知道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难道不知道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难道不知道贪污受贿是对人民的背叛?难道不知道职务犯罪要受到刑法的严惩?知道了为什么还要去做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没有清醒地认识到在当今如此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时时处处都充满着人生陷阱。一旦你陷入其中,支配自己言行的就不再是崇高的主义、远大的理想和真善美的道德了,而是具有强大力量、自己根本就无法战胜的情欲。在陷阱里,一切美好的东西早就不见踪影,全都是自己的感性享受:异性带来的快乐、黄金发散的光彩,以及占有了还想占有更多的贪婪的心理体验。于是,他也就越陷越深,还怎么能够爬上来?后果必定是“死路一条”。 所以,古人和今人教育人们时,总要提出一句话,就是一定要“慎初”。既然是不好的事情,那么,就别去碰它。因为,对人性的弱点而言,不好的东西总是能够给人带来短暂的快乐,人往往经不住考验。有了第一次,在通常情况下,在不良心理的驱使之下,就会做第二次、第三次,结果就是陷阱式的弄到自己“到死方休”。陷阱就是毒品,短暂的快乐会诱使自己企求不断的快乐,于是,那种可怕的毒瘾就把一个人给彻底毁了。瘾君子都知道毒品的害处,但是,有了初次尝试之后,就无论如何都无法抵御它的诱惑。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惠特尼·休斯顿是美国流行歌后,年仅48岁却在2012年2月11日去世,当时休斯顿的尸体被发现于贝弗利山希尔顿酒店中的浴盆之中。洛杉矶县验尸官办公室发布报告称,休斯顿的死亡原因为溺水,但同时指出,使用可卡因和心脏疾病是其死亡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份报告结束了休斯顿去世以来人们对她死因的各种猜测与炒作。2000年,惠特尼在夏威夷机场被查出携带大麻。因为吸毒,2001年高达1亿美元的唱片续约金也被她散尽。2004年,惠特尼首次进入戒毒中心。2006年再次被查出吸毒,原本要推出的专辑紧急叫停。自2002年以来惠特妮·休斯顿饱受吸毒之苦,在2005年与2006年接受两次药物治疗计划。2011年5月,惠特妮·休斯顿的发言人公开承认,惠特妮正在戒毒所进行治疗,已经加入了“门诊治疗毒瘾酒瘾计划”,正在积极接受治疗。她因为不能控制自己而极度痛苦,她说:“最大的魔鬼是我自己。我既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也是最强大的敌人。”她已经深陷于毒品的泥淖里,根本就不可能走出来了。贪腐官员不就是这样的吗,有了第一次,基本上就是一不做二不休,一次又一次地伸出贪婪之手,非法收受财物,有的犯罪数额达到了惊人的程度。所以,“远离毒品”是一个相当科学的防范毒品泛滥的策略,“恶习第一次敲门时,就应将它拒之门外”(若思),要避免掉入陷阱,最好的办法,其实就是远离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