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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坚:孔乙己的元宵节之“谜”_思想的行者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毛毅坚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12
摘要:又是一年元宵节,不由想起孔乙己老先生,孔乙己有窃书之喜好,其自视清高,每每被人抓住,总是一番“读书人窃书不算偷”的抵赖,也总免不了一顿暴打。有一次,他听说有本书里记载一女子偷盗皇帝御赐金杯被抓,最终却靠着机敏和才华无罪释放,并得到皇帝赏

毅坚:孔乙己的元宵节之“谜”_思想的行者

又是一年元宵节,不由想起孔乙己老先生,孔乙己有窃书之喜好,其自视清高,每每被人抓住,总是一番“读书人窃书不算偷”的抵赖,也总免不了一顿暴打。有一次,他听说有本书里记载一女子偷盗皇帝御赐金杯被抓,最终却靠着机敏和才华无罪释放,并得到皇帝赏赐金杯的故事,也想学学此等“脱身妙法”。他使出探究回字四种写法的劲头多方打听。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打听到了这本书,原来叫《宣和遗事》。甫一得手,孔乙己便急忙翻看起来,只见写道:“宣和间,上元张灯,许士女纵观,各赐酒一杯。一女子窃所饮金杯,卫士见之,押至御前”,刚读到这里,背后突然来了丢书人家的几个家丁。有的一把夺过书,有的两下扭住胳膊,拳头雨点纷纷落将下来。可怜的孔乙己,就再也没机会看到这“妙法”的后半部分。这后半部分到底写了什么呢?

      元宵,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古时城中不行宵禁,男女可自由交往,与先秦时上巳节男女不禁十分相似,诗经中溱洧篇可证。宋朝, 元宵节在唐玄宗开元时已经发展到很盛大的节日,并被货真价实地打造成了东方的“情人节”,而不是有人肤浅臆想的七夕。宋朝辛弃疾《青玉案·元夕》“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所描写的元宵就是中国情人节的明证。传统戏曲中陈三和五娘是在赏花灯时相遇而一见钟情,乐昌公主与徐德言在元宵夜破镜重圆,《春灯谜》中宇文彦和影娘在元宵订情,此乃为鲜活例证也。

孔乙己看到《宣和遗事》的这一段也正好发生在元宵节,也称上元节。此女因窃所饮金杯,被卫士押至皇帝之前,最后这位窃杯女子的命运如何呢?《宣和遗事》记载:“女诵《鹧鸪天》词云:‘月满蓬壶灿烂灯,与郎携手至端门。贪看鹤阵笙歌举,不觉鸳鸯失却群。天渐晓,感皇恩,传宣赐酒饮杯巡。归家恐被翁姑责,窃取金杯作照凭’”,原来是女子和夫婿携手观灯,到了宫殿端门,女子因贪看笙歌鹤舞,被人群挤散了,找不到回家的路,眼看天要亮了,突然听到皇帝赐每人一杯酒,于是女子上前去争得一杯喝了,并将金杯揣入怀中,原因是害怕回家被翁姑责问,以此作个证据。由此可以推断:窃杯女子自己怕瓜田李下,被夫婿疑心,为了表白爱情的忠贞,不惜甘冒巨大的风险,宋代法律以对盗窃罪处刑严厉著称,宋律规定盗窃罪其赃款赃物共计满五贯(一千钱为一贯)者处死,不满五贯者也处脊杖二十,配役三年。神宗时,对盗窃罪,一般处死刑,发配千里,并没收财产赏给告发人,再犯者即使从犯也处死刑。宋太宗时,老百姓在青黄不接时剥吃地主的桑树皮,按宋律规定如果树枯死了,以枯树的尺寸计算,四十二尺为一功,三功以上处死刑,何况是偷窃皇帝的金杯,其情其境令人击节称叹。

 在最终明白事实真相后,“徽宗大喜,以金杯赐之,卫士送归”。尽管孔乙己窃书无疑是一场彻底的人生悲剧,终被打断腿,临死还不忘为自己洗刷偷书的罪名,只可惜他读书的目的全在于考取功名,等明白了从书里可以找到自己的生活指南时,为时已晚矣。但是其想看到《宣和遗事》中那个女子却是惊险之后的一个圆满人生喜剧。在此真诚祝福大家,一如那个宋朝元宵节“窃杯”的女子一样收获美满幸福!

责任编辑:毛毅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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