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朱福惠,刘连泰,周刚志. 社会转型时期的宪法课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综述[J]. 北方法学. 2008(03)”一文的启发,笔者不禁想起给去年(2016)的闽粤两省宪法学年会做个总结,以个人的角度,定有所不周全,但当做一种宣传推广。 2015年的福建省宪法学年会是在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举行,和两岸检察制度比较年会合在一起,有台湾学者前来参会,下午的一个会议讨论了环境保护的分论题。闭幕式刘连泰教授充满诗意的讲话颇为有趣,会后几个厦大毕业的学长找其合影留恋,发出“刘老师风采依旧”的感慨。那是第一次领略其风采,而之前的几次见面(会议前一天和会议当天)都是看个“表相”,刘教授给我的感觉就是有一定气场,庄重严肃,又觉得和他沟通得来,在下午的分论题作为“工作人员”的我有幸被他叫起来提问,由于缺乏准备积累便以知识储备不足为由自我介绍表示欢迎而结束,颇为惭愧。再者就是朱福惠老师,见朱老师的次数稍微多一些,他是福师大宪政专业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一年也有几次到福师大法学院讲学,年会当天的早晨,一个细节让我领略了朱老师的为人,恰好就是在餐厅,由于人数多,座位拥挤,朱老师看到厦大同事没地方坐,在用早餐期间连忙起身帮忙这位老师稍加整理下餐桌一个位置,我恰好坐在朱老师对面,新生佩服,接着略感压力和尴尬,便匆忙离去,傻乎乎没给老师让座,以这种方式腾出位置,缓解“不适”。这个细节可见朱老师的情商为人,虽然看起来像是一个平凡的举动。那次会议,厦大徐振东老师也参会了,之后在他的一本为厦大校庆而作的关于宪法解释哲学的书的简介页中看到他的头像,才对起了名字和人。这次年会,个人没有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