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十二生肖里有猫的话,我想我大概更适合这个属相吧。我天生和猫有缘或者说有亲近感。在小区里遇到流浪猫时,常有小猫自动跑到我身边和我亲昵,像久违的小伙伴,而不似别人说的那样“无法近身”。我有时也给它们喂点食物。有些善良的老太太更是每天按时给它们投放食物和水,令人敬佩。她们不怎么去触摸那些猫,而我则不然,经常把猫咪抱在怀里玩耍。当然,实在太脏的也不敢抱。可惜自己还不是太有爱心,有些生病的流浪猫,也没法把它们带去宠物医院看病。有点小内疚吧。 我喜欢猫,缘于小时候家里断断续续养过几次猫。但结局总是不太美妙。印象最深的是一只白猫,是我儿时最好的玩伴。那会儿家里穷,人都吃不饱肚子,猫也跟着挨饿。记得有一次,白猫饿得叫个不停,但实在没什么吃的,我就想了个办法,故意和它在床上逗着玩,它一“喊饿”我就逗它,借此转移它的注意力。最后它似乎发现自己受骗了,有点气怏怏的。好在母亲回来后,把面袋里残存的一点面粉和上开水,做了点“面汤”勉强喂了喂它才算熬过去了。可惜的是,暑假时我和母亲去城里探亲,留下A小姐看家,顺便照顾白猫。等暑假结束回到家时,却发现猫不见了。追问之下,A小姐承认把猫扔了。她那段时间紧闭房门,白猫在夜里多次敲叩房门而不应后,终于选择了放弃,不知流浪到那里去了。我知道真相后心里酸酸的,似乎能感知到它在深夜急切想进家门却被主人无情抛弃时的绝望和伤心。 工作后一直也想养只猫,陪自己解解闷儿,也可了却童年心愿。A小姐听说后则劝阻说,千万别养猫,会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我蛮奇怪她为什么对小猫小狗就是爱不起来。更让人心塞的是,她只关心猫会不会弄乱屋子,却不明白我想养猫更重要的是让自己不那么孤单。她却考虑不到这一点。不过她的意见还不能左右我。真正让我望而生畏不敢养猫的是另外一群人。 时下网络上不乏爱猫人士乃至相应组织。他们在你想要养猫尤其是收养弃猫时,众口一词的观点就是:养猫是要有条件的,如果你没有做好准备或具备相应条件,就不要盲目地养,省得将来遗弃它。这话听上去没错。就是这种无形的道德压力,使不少人畏手畏脚不敢养猫,生怕被人指责自己不负责任,落个冷血遗弃的罪名。 但后来仔细琢磨,觉得这种观点或观念也有点似是而非。时下社会流动变迁这么大,谁敢保证自己将来的生活一成不变?真要那么讲究的话,合着年轻人、外地人、租房人等永远都不要养猫养狗了。就算有钱人、本地人将来也有可能移民国外或拆迁搬家,他们曾经养过的猫狗又如何处理呢?再者,我把一只小猫从小养大,即使将来实在没条件养了,把它送人也好放归野外也罢,开始一段新的“猫生”,似乎也不算残忍吧。人这辈子尚且命运漂泊不定乃至远离父母故土,又何求猫狗永远都能维持生活原状呢?人与猫,这辈子能有一段交集或缘分足矣。我们常常因为外界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或干扰项,想去做的事不敢做,想实现的小目标或小心愿都成了奢侈或泡影,想想真有点可悲。 更值得吐槽的是,官方爱猫人士还坚持一个观点,养猫必须给它及时结扎或阉割做绝育手术,说这是为了它们好。他们在这个立场上非常坚定,有些论坛或贴吧还将此作为既定规则,谁的发言违反了这一原则,就会被踢出去。也许他们的主张有一定合理性,但在这个事情上的冷酷决绝和前面提出的养猫要有爱心要负责的诸多要求对比起来看,总感觉有点吊诡、分裂乃至脊梁发冷。反正我养猫是不会带它去做这种事的。你爱怎么说都行。 养猫只是小事,生活中也会遇到一些类似“猫论”的人和事。人是多面体,天性使然无可厚非,但那种动辄挥舞道德大棒以致崩开后裙露出腚的言行则让人有点鄙视了。比如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中国人对这种事的关注热度持续不减,还惯于仗着自己“城中人”的身份俯视或揶揄他人。有一次我和几位同事及其配偶、对象吃饭。席间谈到结婚问题,他们对我这样的钻石王老五显然很有猎奇心,便追问我对婚姻的看法。我便敷衍着说了几句更看重两人的相处而不一定非要受婚姻束缚之类的话。这下可捅了马蜂窝,或者说正中其下怀。有几位圣母式的人物便开始轮番批判我对婚姻不严肃,对对象不负责云云。我苦笑一声无意与她们辩论。且看日后现实吧。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其中一位叫嚷得最凶的女士向大家充分展示了她的所谓责任感和家庭观。她本身是外地人,来到北京后先是嫁了一个北京人,通过这层身份买了经济适用房,还落下了北京户口。可当这一切完成后,她提出跟老公离婚了。虽然说离婚自由,但这位姐们儿上演的这一出怎么和她当初嘴上宣扬的那套理论以及对别人的指斥显得那么不协调呢?莫非这就是她自我标榜的所谓负责任的言行?真是呵呵你一脸。 工作中有时也会遇到类似情形。有一次和几位律师同行闲谈。谈到工作压力大时,我说我不太认同那种须二十四小时开机的作风,我会留有自己的时间和空间。结果就有律师坐不住了,说我这是对当事人不负责,人家要是有急事怎么办?他说得也蛮有道理,或许处于不同阶段的律师对这个问题会有不同的感受吧。这件事也就过去了。然后旁边有人问我,我顾问单位经常会和房地产公司打交道,我有没有借这机会顺便开发几家房产公司做顾问,肯定收益匪浅。这种情形确实遇到过,说实话,就算我借机发展一下,估计顾问单位也不会太说什么,但即便如此,我还是觉得会心有不安,故而本着负责的精神以及避嫌原则,我对这些邀约都婉拒了。几位律师听后觉得有点可惜,尤其刚那位律师更是觉得我有点僵化甚至嗤之以鼻。我顿时有些无语。这两个问题一个是服务时间上的,一个是业务拓展方面的,也不太好说孰轻孰重。但即使你能二十四小时开机,在遇到利益取舍时又觉得“一手托两家”很正常,甚至可以不顾及律师执业利益冲突,那我真不知道你对你的委托人到底是负责还是不负责,你的执业观是否就比别人高尚许多了。 在纷繁复杂的世事中,我们不难发现,有那么一部分人,他们的责任观念本身就是注水的或纸糊的,却不知哪来的自信,总是迫不及待地灌输给别人,你不接受就给你扣帽子。面对这种现象,我们做好自己就行,不去乱说别人,也不要被那些虚头巴脑的言论所误导或吓到,以致束缚住自己的手脚或改变自己的初衷。现在人们都热衷于“反鸡汤”,但心灵鸡汤多少还是有一定营养元素的,也蕴含着智慧成分(所以过分“反鸡汤”也会让人反感),而那些似是而非的圣母观简直就是不经大脑过滤思考,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货色,与过去那种争相立牌坊的思维有得一拼。更别说,在现实考验面前破绽百出不堪一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