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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的无罪只是个开始_林立(2)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水煮法律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05
摘要:三 归结于制度问题是问责的套路,但任何制度体系都有其成长的土壤。恶之花不会凭空出现,制度也不会无缘无故被异化。我们每一个人都得想想,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而又怎么才能不让其发生。因为这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

                                                                 

归结于制度问题是问责的套路,但任何制度体系都有其成长的土壤。恶之花不会凭空出现,制度也不会无缘无故被异化。我们每一个人都得想想,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而又怎么才能不让其发生。因为这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雷洋案引发了全民讨论,正是因为每一个人都可能面临雷洋的处境。只要我们的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雷洋。

雷洋案和聂树斌案的全民关注,反映了民众对权利的关切。但是,是否就可以说明我们的社会已经形成了尊重权利和法律的文化呢?不。因为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不会有雷洋案的发生和聂树斌案的艰难翻案。

2013年4月23日,广东顺德容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小明(化名),因为没穿校服怕被班主任批评,而没有去观看自己班级的篮球赛。篮球赛结束后,有三个同学向班主任报告现金被盗,共计300元。班主任经过“调查”,锁定了“嫌疑人”小明和另一位同学小强,要求小明交待“犯罪事实”,否则就要小明和小强分担失窃的300元。第二天,在又一次“审讯”后,不堪冤枉和侮辱的小明从三楼走廊跳了下去,造成了终身残疾。

然而在后来的民事审判中,校方却认为学校从保护学生的角度没有报警没有错,这位班主任也是“根正苗红”、科班出身的好老师。可是这样一位受过高等教育应该有基本法律常识的好老师怎么就成了“冤案”的制造者呢?因为,班主任的心中没有法律,没有权利,没有对学生独立人格的尊重。

冤案不会无缘无故发生的。一个不守法的老师可以制造一起小“冤案”,一群不守法的人就可能制造一起聂树斌式的惊天冤案。为了不让正义成为戈多,我们每一个都需要反思:是否真正尊重别人的权利?是否真心地信仰法律?是否期待正义并尊重追求正义的程序?每一个人都应从自觉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做起,从自觉遵守每一条法律做起。唯有如此,除了告慰一个已经从“肖申克”中被拯救的亡灵外,聂树斌的无罪才有更重要的意义:使每一个活着的人可以安心地沐浴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而不用担心成为下一个聂树斌!

责任编辑:水煮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