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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的无罪只是个开始_林立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水煮法律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05
摘要:一 聂树斌案终于改判无罪了,但这只是个开始。 七千多个漫长的夜晚,两位老人近乎绝望的痛苦地等待着,等待着司法黎明的曙光照进他们因儿子冤死而黯淡的心灵之屋。谁知这一等,就是二十一年。 爱尔兰剧作家塞缪尔·贝克特写过一部划时代的著名荒诞剧叫《等

                                                                一

聂树斌案终于改判无罪了,但这只是个开始

七千多个漫长的夜晚,两位老人近乎绝望的痛苦地等待着,等待着司法黎明的曙光照进他们因儿子冤死而黯淡的心灵之屋。谁知这一等,就是二十一年。

爱尔兰剧作家塞缪尔·贝克特写过一部划时代的著名荒诞剧叫《等待戈多》。剧里两个老流浪汉一直在等着一个重未出现的人——戈多。其中一个老汉说:“希望迟迟不来,苦死了等的人。”

在过去的21年里,聂树斌案的无罪判决就像似有若无、苦等未到的“戈多”。幸运的是,正义不是戈多,尽管迟到,但终于到了。然而,等了那么久不禁要问,“为什么你才来?”

我不相信当年聂树斌案的公检法办案人员故意策划导演了这场无辜者冤死的悲剧。但是,为什么他们不能成为拯救者,而成了冤案的助推者?他们本应是匡扶正义的好人,却成了聂树斌父母眼中的“坏人”。

《我不是潘金莲》里也没有坏人。张嘉译扮演的马市长不明白,他们这些官员没有一个人想办坏事,都想做好事,却办不好这么简单的一件事。他的结论是,官员没有担当。此言差矣,不是没有担当,而是没有可以让人担当的机制。从头到尾,每个官员都在想着推,想着自己的位子。几乎没有人真正依照法律解决这件事,拘留、截访、设套等等都是非法的手段,唯一讲了法律的只有那个在领导面前卑躬屈膝的原审法官王公道。他们不懂法吗?懂,但在一个不以法律为方向而以权力为导向的体系里,不敢用法或者法不管用。

在聂树斌案的审理和申诉过程中,也正是这样一种权力体系困住了所有的办案人员。破案率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发明,而“命案必破”更是奇葩中的奇葩。哪有什么必破的案件,古今中外破不了的案多了去了。开膛手杰克案破了吗?十二宫案破了吗?有人因此被问责了吗?我们不可能像看电影回放一样回到去寻找真相。近乎完美的虚构的侦探福尔摩斯都有失手的时候,何况凡人呢?然而,不问程序只要结果的考核机制,却要让凡人成为神。聂树斌案的判决书指出,聂树斌案的侦查过程中有很多即使在当时也是严重违反程序的错误,比如聂树斌辨认现场时没有见证人,甚至没有照片。我的脑海里想到的是韩国电影《杀人回忆》里在一大波记者和吃瓜群众的围观下警官们粗暴地拖着一个被指为犯罪嫌疑人的傻子去辨认现场的情景。以这样一种极为粗鲁、不守程序的办案方式,怎么可能得到真相?只能得到一个可以向上级交差、向公众交待的“真相”。比一个错误更可怕的是,用一个错误去掩盖另一个错误,错误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成了冤案的冰山,压住了聂树斌的亡魂,挡住了聂母申冤的道路。

旧有的刑事司法体系,让人无法担当。如果每一个办案人员无法像日剧《律政英雄》里的另类检察官久利生公平一样近乎偏执地坚持原则,坚持法律去办理案件,那么我们也无法期待有担当的公正。无论久利生公平的上司急得多么上窜下跳,都没有越过尊重检察官独立办案权的那道底线,去指令下属按上司的意思办案。我们需要的就是这道底线,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底线。然而,在聂树斌案的原审中没有这道底线。

                                                                   

所幸的是,“正义不会缺席,只会迟到。”在习大大“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后,最高人民法院主导了一系列重大冤假错案的平反。呼吉格勒图、念斌等案的无罪宣判,给聂树斌案的翻案带来了一丝曙光。去年五月,在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复查时,我写了一篇《拿什么拯救你,聂树斌的肖申克》。和无数期待聂树斌案无罪判决的群众一样,我也在期待着那份“迟到”的判决。然而,没想到这场马拉松的最后一百米跑得如此缓慢,如此艰辛。慢得甚至让人怀疑,这会不会又是“戈多”。

破冰是艰难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破开错误的冰山,不仅需要破冰者的勇气和担当,还需要破冰船回归到遵守法律这条正确的航线上。这座冰山不是某个人。任何人都没有那么大的能量可以成为阻挠了聂树斌案翻案21年的阻力。它是一个体系,一个不按法律办事的体系。打破这座冰山,就必须要打破这个畏惧权力甚于畏惧法律的错误了太久的体系。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而不是把制度关进权力的笼子!

聂树斌案的无罪宣判,意义在于它是对旧有错误体系的制度化纠正,而不是窦娥冤式的平反。说到冤案,中国人多会想起那个感天动地的窦娥,甚至还有人借此“导演”了一出丑陋的新版“窦娥冤”来嘲讽和侮辱司法的尊严。然而,窦娥冤式的平反并不是我们应该期待的正义,因为它是一个戏剧化的人神鬼共力的偶然的结果。人:窦娥的父亲窦天章考中了进士,当了大官,有了权力为其女儿平反。神:窦娥临刑前预言的“血不沾地、六月飞雪、三年大旱”神迹的出现。鬼:窦娥的鬼魂托梦给父亲让其重审,并在庭审时“现身”使真凶吓得“自首”。人+神+鬼,缺一不可,少了哪一个要素,窦娥的冤屈都只能继续深埋地底。现实中可能吗?不可能。我们不能期待神力对世人的救赎,而应该期待法治轨道上的拨乱反正。聂树斌案的重审,正是回应了法治社会公民应有的期待。而只有这样一种制度化的救赎,才是可持续的正义。

因此,聂树斌案的无罪宣判,我们应给最高人民法院点赞,也应给多年来从未放弃的聂母点赞,还应给持之以恒为聂案发声的媒体人、法律人点赞。没有这些破冰者的坚持,就没有这个中国司法史上标志性案件的翻案。也正因为有这些破冰者的坚持,我们有理由相信正义不会一直是等不到的“戈多”。但是,点赞不是结束,而是开始。这场“路漫漫其修远兮”的破冰之旅,我们才刚刚上路。破冰绝不是容易的事,即使有世界上最先进的破冰船,也不可能像《冰河世纪》里的小松鼠一样用一颗松果就破开冰山,甚至破出了大陆飘移。我们需要反思冰山形成的原因,需要用正义的温暖去熔化冰山。

责任编辑:水煮法律